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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15/9/4 10:22:00

县委组织部 县委农工办 县扶贫办
关于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全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扶贫办《关于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把扶贫攻坚开发作为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和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对象,分类设置考核指标,推动扶贫攻坚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第三条 坚持把扶贫攻坚开发成效作为检验和考核干部政绩的重点,着力在扶贫开发主战场发现干部、培养干部、识别干部、考察干部、选拔干部,把扶贫攻坚业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

第四条 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内容,按照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分类进行设置。
第五条 乡镇考核评价内容包括:两增加一减少、三个基本保障、四个支撑、相关工作和党的建设5部分(具体见附件1)。
第六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9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单位)扶贫攻坚工作任务清单》和《县直部门(单位)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逐项进行量化评分,研究提出量化评价意见,形成年度考核报告。

第四章 考核结果评定

第十二条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充分运用量化方法进行比较,形成既有定性评价又有定量结果的评价意见。
第十三条 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得分按百分制计算,由平时考核得分、乡镇或县直部门(单位)评价得分和年度集中考核得分构成。
乡镇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30%+县直部门评价得分*20%+年度集中考核得分*50%。
县直部门(单位)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30%+乡镇评价得分*20%+年度集中考核得分*50%。
第十四条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直部门(单位)扶贫攻坚实绩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第十五条 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可评定为“好”,80-90分(含80分)的评定为“较好”,60-80分(含60分)的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的评定为“较差”。
第十六条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骗取和贪污扶贫款项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取消等级评定,并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扶贫攻坚实绩考核结果,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工办、县扶贫办提请县委审定。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县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合考评,进行奖惩。
第十九条 县委每年向市委推荐1-2名扶贫攻坚成绩突出且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提拔使用。
第二十条 县直部门(单位)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被评定为“好”的,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可优先提拔使用。
第二十一条 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被评定为“好”、“较好”等次的,按照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当年享受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评定为“一般”的,当年不能享受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二等及以上奖;评定为“较差”等次的,当年不得享受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
第二十二条 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学发展业绩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对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第二十三条 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评定为“较差”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科学发展业绩考核直接确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学发展业绩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其他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工办、县扶贫办共同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工办、县扶贫办负责解释。

附件:1.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攻坚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2.**县县直部门(单位)年度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附件1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攻坚实绩考核
指标体系
考核
项目 序号 考核指标 评价要素 权重 评价部门
主要目标(两增加
一减少)
权重40 1 贫困人口收入 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20  统计局
2 农村居民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5  统计局
3 贫困人口减少 贫困人口减幅;建档立卡残疾人当年脱贫率不低于25%完成情况 15  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残联
基本保障(三基本)权重20 4 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保障 贫困户中饮水安全户比例变化;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当年任务完成情况;贫困村动 ……(未完,全文共6361字,当前仅显示223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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