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环境保护法》修订背景与过程
(一)《环境保护法》修订背景
(二)《环境保护法》修订过程
二、《环境保护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环保理念和原则
(二)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职责与责任
……
干部学习讲稿:新《环境保护法》解读(上)
王社坤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
各位学员大家好,我叫王社坤,非常高兴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2014年最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的一些问题。
大家都知道,最近几年来,我们执政党对于国家治理方针非常重大的一个变化,就是将生态文明提供到一个非常高的战略高度。按照我们这个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关于重大改革若干决定的规定,我们提出一个叫“五位一体”的战略格局,在“五位一体”里边经济、社会、文化、政治,还有就是生态。可见我们讲环境保护,现在已经是我们国家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问题,就这样一个问题的解决我们讲其实又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2014年的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是正逢其时,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我们讲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内容对于大家未来的工作,我想将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一个指引性的作用。
我今天谈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我们来了解一下2014年《环境保护法》修改的背景和过程。通过这个背景和过程的了解,其实我们就能够解释为什么《环境保护法》的内容会呈现出目前所看到的状态。第二个问题也是我们今天要讲的重要内容,就是我们一块来浏览一下、分析一下《环境保护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到底改了什么。第三个问题,一个小问题对于新法律,今年2015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新的《环境保护法》,我们对它的实施状况做一个简单的展望。
一、《环境保护法》修订背景与过程
(一)《环境保护法》修订背景
第一个问题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法律依据之中,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基本上没有,都是单项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之类的,也就是说我们看到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在这个实践里面基本上被架空了,成了一个空壳。正是因为这样一个原因,由于这样一个法律,满足不了现在应对日益严重环境问题的需要提出了这样一个修改法的需求。
第三个背景,我们要了解到这样一个法律的修改其实不是我们讲的,突然突发奇想,它实际上一个长达二十年修法一种努力的最终结果。从1995年开始,当时全国人大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一开始叫环境保护委员会,后来改成叫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我们简称“环资委”。
那么环资委就推动《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大家注意那个时间节点,1995年开始,从九十年代末期开始,那时候我们看到我们国家正处在一个所谓的经济_改革的过程里边,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过渡到所谓的计划为主、市场为辅,有计划的市场移到现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_。在这样一个过渡的过程里边,我们的环资委,这样一个专门委员会看到了1989年环保法的不足,一直在推动这样一个过程。期间,我们的人大代表,我们各个省的代表团也都提出过相关的议案。据统计,从1995年到2011年,有关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总共有75件,几乎每年开会都有人提议要修改《环境保护法》,只是在这样一个我们讲从2011年以来雾霾的直接催化之下,我们讲从2011年开始,2011年《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被列入到了立法规划里面,正式启动了这样一个修改程序。
(二)《环境保护法》修订过程
第二个我们来看一下修订过程。修订过程里边,我们既然说决定要修改这部法律,首先就有一个方向性的问题,怎么修改?大的原则是什么?目标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大体上来看,当时在修法之初有四种观点,第一种叫“大修论”,就是要把现有的这样一个环保法推倒出来。第二种观点叫“小修论”,就是说不要大改,小修小补,对个别条文,以及现在实践中急需的条文做出一些我们讲的局部的打补丁式的修改就可以了。还有另外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要搁置论,什么叫搁置论?就是你现在改了没意义,因为什么呢,因为法律的实施和政治_改革的进程是密切相关的,这个派系就说如果我们现行的_不改,这个法律怎么改都没有意义,另外一种极端的观点叫“废止论”,就是说如果不大修的话,干脆废掉好了。我们现在已经有了有一个《大气法》、《水法》、《固废法》、《噪声法》,还有《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等这些单项的法律,我们已经可以解决这些大部分的问题了,不需要这个法律了。
在这样一个方向性的讨论过程里边,作为我们立法的主导机关,全国人大环资委,最终选择了叫“小修论”,或者叫有限修改。在2011年法律修改的说明里面提出了一个有限修改的目标,所谓的“有限修改”就是我们讲的“8+1”,只对环保法里边的9项内容做出修改。所谓的“8+1”,“8”指的就是8项制度,环评、排污费、限期治理、工作环境权益、环境标准、环境监测、跨区域污染协同治理,以及政府环境质量责任。所谓的“1”讲的就是法律责任,当时我们讲,立法最初的时候提出所谓的“8+1”的目标。
在这样一个“8+1”的目标指导之下,我们看到在立法的方法上,一开始我们看到了体现一个民主立法的过程,那就是全国人大环资委作为法律修改的负责机关,他委托环保部,我们这样一个环境保护主要的行政机关提出一个法律法案,他自己也在搞一个法律法案,有两个法律法案共同进行,环资委的草案和环保部的草案。这样一个过程平行到了这个,从2011年2月份到2012年的上半年,大概过完春节4月份左右,这两个草案就开始产生了交际,相互的支撑,相互的讨论,最终决定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一个什么样版本。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看到,环资委和环保部出现了分歧,这个分歧我们讲,集中表现就是在2012年8月份环资委基本上否定了环保部的草案,自行起草了一个版本,然后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做第一次审议,我们把它称为叫“修正草案一审稿”。一审稿在2012年8月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里边,我们社会公众总共提了9千多人次,提了1万多条意见,这个是在环保立法里边数量最多的,由此可见,我们的社会公众对于这样一个法律修改的关注度。
一审草案公布征求意见之后,我们看到环保部和环资委的意见分歧公开化了,公开化的方式很有戏剧性。环保部在2012年10月份的时候,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开了一个文件,叫“关于报送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意见和建议”的函。各位都很熟悉公文的流程,这是一个内部公文,是报给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内部公文,但是环保部把这个公文在自己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而且公文所赋的这样一个意见和意见对环资委所提出的一审草案做出了一个基本上针锋相对的反驳,说“你说的不对,应该是这样”。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双方之间的矛盾分歧是非常大的。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我们的理论研究界、学者也对这个一审草案非常的不满,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我们北京大学组织召开了一次专家论证会,专门对草案的内容进行了研讨,形成了一个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书,在这个意见书里边对一审稿草案提出了一些严厉的批评。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以及环保部门,以 ……(未完,全文共11647字,当前仅显示277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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