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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

发表时间:2016/3/28 13:30:17
目录/提纲:……
一、 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建设对象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
(二)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
(三)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三级联创
(四)加强信用信息的应用
(五)健全风险分担机制
五、时间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大溪河镇)
1、信息采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四)全面推广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落实人员,保障经费
(三)广泛宣传,造浓氛围
(四)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五)严明责任,确保质量
……
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金融_改革和省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我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进程,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滁政秘〔2015〕130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2014〕91号)要求,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部署、健全机制、信息共享”的原则,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和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完善社会信用担保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实现农户信用评价结果与贷款审批相结合,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城乡统筹发展,达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覆盖率高、评价规范、机制健全、应用广泛、产品丰富的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目标。以大溪河镇为试点,2016年6月底前,完成该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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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县政府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涉农金融机构的合作,对评级优良的经济实体和农户,优先安排扶贫小额贷款、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业务。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推进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稳步探索发展农房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创造条件办理个人住房、汽车和家电等消费贷款,激活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经济特点的新型担保方式,支持农户致富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五)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和鼓励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推动建立“信用协会”、“信用联保”等信用风险分担组织。引入信用评级、信用调查与咨询等信用中介机构,借鉴其专业知识与技能,帮助农户与农村经济实体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和防范信用风险能力,促进征信市场发展。
五、时间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县、乡、村(试点乡镇)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并建立指导组、审核组和工作组等办事机构,研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人民银行完成相关表格设计,农村信用体系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准备,农村商业银行负责采集信用农户信息采集等相关资料,添置计算机等必需设备,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大溪河镇)。
1.信息采集。以村(社区)为单位,坚持居民(组织)自愿参与信息采集的原则,村工作组(不得少于6人,可分为2-3个小组,农村商业银行业务人员必须参加)逐户开展入户调查,对全村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填制相关表格。各村工作组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复核,补差补缺,并对农户信用状况进行初步评审。以试点乡镇为单位,由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经济实体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填制表格,并进行初步评审、公示。
2.数据审核。试点乡镇对村上报的农户信息进行复查审核,在县人行、农商行及县指导组指导下,对农户信用信息进行评价,提出初步评级意见。
3.建立档案。试点乡镇完成农户和农村经济实体信用信息的录入工作,建立农村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并利用系统对每户农户和农村经济实体进行信用评价。录入完成后,农户和农村经济实体信用信息纸质档案由农村商业银行存档并负责保管。
4.评定等级阶段(2016年6月1开始,成熟1户评定1户)。县人行牵头,县农村商业银行配合,依据已经录入的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建设完善**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系统。开展信用农户评定,对评为信用户的农户进行公开授信,对有信贷需求的信用户农户发放贷款。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对大溪河镇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对评信办法进行修订,补充相关制度。由人民银行、金融办、农村商业银行牵头,对信息采集、信息录入、信用评级等内容进行培训。适时召开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总结通报大溪河镇试点成果,部署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任务。
(四)全面推广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各乡镇(行政村)、农商行分支机构抽调人员,成立组织,按照新修订的办法,在全县开展农村经济实体及农户数据采集、审核、等级评定等工作。依托建成的**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系统,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终端设在农商行,并最终实现金融机构之间农户信用信息共享,为农户贷前各项工作提供参考,充分发挥信用信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户信息适时更新机制,及时反映农户信用信息变化情况。各金融机构对信用农户及农村经济实体出台信贷优惠政策,放宽额度,简化手续,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全县全体农户和各类农村经济实体,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机构等更好、更快捷的融资,实现“信用惠农(小)、信贷支农(小)、政策助农(小)、服务便农(小)”的总体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农村信用体系,是解决农村信用基础薄弱、农村居民信用意识欠缺、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困难、信用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完善的有效手段,对降低农业信贷成本、扩大农村信贷投入、提高农贷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各 ……(未完,全文共4576字,当前仅显示23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