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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好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5/6 11:29:07
目录/提纲:……
一、评选范围、数量
二、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2、开拓进取,业绩突出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用心服务,一心为民
5、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三、评选办法
四、有关要求
……
区直机关工委
关于开展“好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机关党支部(党委、总支):
按照区委宣传部《关于全区宣传思想文化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今年继续在区直机关开展“好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数量
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共评选“好干部”10名。
二、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觉悟强,自觉做到心中有党、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0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信守承诺,知行合一。
4、用心服务,一心为民。围绕提升本单位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热心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无差错,服务事项零投诉。
5、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识大体,顾大局,公道正派,助人为乐,言行一致,敢于承担责任,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包容,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互助、和谐,自觉维护机关良好形象,工作无推诿扯皮和消极现象,民主评议中满意度高。
三、评选办法
区直机关“好干部”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按照民主推荐、初审、考察、公示、公开评选的程序组织实施。
1、各部门(单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按照区直机关“好干部”标准推荐初步人选,每单位限推荐一名。
2、各部门(单位)对推荐的人选严格把关,按要求填写《**区区直机关“好干部”初步人选备案登记表》于5月18日前将备案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和初步人选事迹材料(不超过1200字)报区直机关工委。
3、区直机关工委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好干部”初步人选事迹,组织专人进行初审,初审主要是对人选事迹、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情况、单位有无违法违纪和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以及有无一票否决等情况进行评选,通过初审评选确定30名“好干部”人选。
4、区直机关工委对确定的30名“好干部”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该人选的工作、学习、作风、日常表现、民主评议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20名“好干部”候选人。
5、对确 ……(未完,全文共1343字,当前仅显示85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好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