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脱贫攻坚+幸福和谐大家庭”行动
(一)开展城市反哺农村结对帮扶活动
(二)搭建全员参与脱贫攻坚的平台
二、“脱贫攻坚+农村改革实验”行动
(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
(二)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增加贫困户生产性收入
(四)构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_机制,健全贫困户保障体系
(五)着力创新基层治理,增加贫困村集体收益
三、“脱贫攻坚+幸福美丽新村”行动
(一)积极开展产业扶贫,提升贫困户发展能力
(二)着力村镇建设,打造扶贫幸福美丽新村
(三)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配套水平
(四)注重生态保护和文化建设,做好农村环境治理和文化传承
四、“脱贫攻坚+农村电子商务”行动
(一)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二)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三)加快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
(五)提高贫困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六)提升农村电子商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七)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实现农产品营销向超市转变
五、“脱贫攻坚+防返贫”行动
(一)大力推进健康防返贫行动,精准帮扶因病返贫_
(二)大力推进助学防返贫行动,精准帮扶因教返贫_
(三)大力推进产业防返贫行动,精准帮扶产业后续发展乏力返贫_
(四)大力推进就业防返贫行动,提高贫困……
**区“脱贫攻坚+”七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市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及**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以脱贫攻坚补短板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按照“三年计划两年成、全面脱贫奔小康”的工作目标,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产业导向、要素导向和创新导向,采取超常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以“五个一批”为基础,着力构建“六大兜底”保障机制,落实“10个扶贫专项方案”,全面实施“脱贫攻坚+”七大行动,补齐社会经济发展短板,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脱贫攻坚+幸福和谐大家庭”行动
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以众筹脱贫的理念构建“幸福和谐大家庭”,依托中心城区优势,推进城市反哺
农村,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一)开展城市反哺农村结对帮扶活动
1.结合“联网联户走基层”活动,进一步完善部门联系及干部帮扶制度。乡镇要及时向结对的部门提供贫困户的名单和相关资料,部门要仔细研究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和致贫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承担贫困村定点扶贫任务的单位要多渠道筹措帮扶资源,开展科技扶贫、兴教助学、送医送药、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驻村帮扶,切实增强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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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社会影响,引导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倡导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协会等开展专项募捐、认捐活动。(牵头单位:区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直机关工委、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工商联、区属国有公司、各乡镇街道等)
二、“脱贫攻坚+农村改革实验”行动
按照“以推进农村产权确权颁证为基础,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关键,构建起全面激发城乡资源要素活力、长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_机制”的思路,实现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良好开局,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多权同确”,拟定产权交易实施细则,实现农村产权评估、交易、抵押、收储一体化服务。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形式,建立与股份合作制产权管理相适应的法人主体。切实将贫困户农村资源转化为自有资产,明确并交易产权,并获得资产性收益。(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区农林畜牧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
财政局、区民政局、区金融办、区金融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乡镇街道等)
(二)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推广“农业共营制”模式,建成一批土地股份合作示范社,积极引导贫困群众以多种形式参股入社。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关键,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纪人,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建立工商资本租用农用地制度,建立区、乡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分片区建立“一站式”全程农业生产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农林畜牧局;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等)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增加贫困户生产性收入。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大扶贫和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全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三农”和扶贫的有效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分摊机制,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种类。全力支持贫困群众从事农业生产,发展脱贫增收产业。(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金融办、区农林畜牧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等)
(四)构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_机制,健全贫困户保障体系。持续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寄宿制学校后勤保障机制,保障贫困家庭教育需求。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重视农村特殊教育。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保障贫困群众医疗需求。全面对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局、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等)
(五)着力创新基层治理,增加贫困村集体收益。健全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推广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方式。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每个贫困村至少要拥有一项集体经济。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村(居)务监督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协同共治机制和依法治理机制。持续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切实学法用法守法。(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各乡镇街道等)
三、“脱贫攻坚+幸福美丽新村”行动
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载体,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项目整合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统筹发展为方略,打造“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幸福美丽新村,实现农村建设向景区转变。
(一)积极开展产业扶贫,提升贫困户发展能力
一是特色产业增收。加大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扶力度,发展农村特色支柱产业,围绕特色优势产业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培育优良产品,构建一村一品、多乡一业、一区2—3个特色支柱产业的新格局,并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发挥规模效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市场资源优势,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固可靠的利益联结机制。2016年,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个增收主导产业,当年脱贫的群众有1—2项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参加1项种、养殖项目;2017年,5个贫困村产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初具规模,贫困户人均1—2项致富门路。(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农林畜牧局;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外侨局、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等)
二是乡村旅游扶贫。围绕发展绿色旅游,推进农村建设景区化,广泛开展以特色农业为依托的乡村旅游业,全面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采取示范带动、要素配套、商品开发、品牌营销、人才培养措施,推动形成特色农业、生态休闲、民族风情、传统村落、文化体验、节庆展览、红色旅游等主体旅游产品,全面提升乡村旅游接待能力 ……(未完,全文共11255字,当前仅显示267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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