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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讲稿:中日岛屿争端之钓鱼岛问题

发表时间:2016/8/6 21:35:14

干部学习讲稿:中日岛屿争端之钓鱼岛问题
薛晓芃
大连外国语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各位同学好,今天我们来用一些时间来共同地回顾和梳理,中国周边安全的另外一个热点问题,那就是中日的岛屿之争,我们今天要关注的是中日对于钓鱼岛问题的争端。
我们都知道我们中日之间关于钓鱼岛问题的争端,屡次成为影响中日之间正常关系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热点问题,究竟什么是中日之间关于钓鱼岛的争端,他们争端的历史由来是什么,中国的立场是什么,中日之间的较量是什么,以及中国和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面未来的发展是什么,今天我们就要用一些时间共同地来回答,我们就是对于以上问题的解释。
首先我们要来看一下,我们一般所说的钓鱼岛指的是什么?我们一般所说的钓鱼岛指的是钓鱼列岛,它不是一个岛屿,而是一系列岛屿组成的一个岛群。钓鱼列岛是位于我国东海大陆架上的,一组岛群,它是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九十二海里处。钓鱼岛的列岛当中,其中最大的岛屿叫做钓鱼岛,它其实是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五个岛屿组成的。它还有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三个岩礁组成,总面积一共就是6.3平方公里。钓鱼岛是岛群当中最大的一个岛,钓鱼岛的面积大概是4.3平方公里,无论是6.3还是4.3平方公里都是一块不大的面积,而且钓鱼岛上是不具备长期居住的,经济以及生活的条件。但是为什么这样的一连串的岛屿,为什么这样的一个看起来又不大的,在地图上如果没有特别的标识你都会不知道它存在的这样的一个岛群,为什么会成为中日之间的持续争夺的所在。
一、钓鱼岛问题缘起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钓鱼岛问题的起源,那实际上对于我们国家来说,钓鱼岛它从地形上,以及它从地质结构上来看,它都是和台湾诸岛是在同一个大陆板块上的,按照联合国海洋法,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我们每一个国家是有200海里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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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志》给了钓鱼岛一个新的名称,叫做尖阁群岛。
(二)二战后美国通过对钓鱼岛的“托管”和“归还”,为中日关系留下“领土疙瘩”
我们来看一下,是不是日本在这次马关条约当中的割占,是符合国际法的一个合理的行为,不是的。二战结束之后,美国就是通过了对钓鱼岛的托管和归还,为中日关系留下了一个领土疙瘩。实际上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我们有两个国际法,一个是《开罗宣言》一个是《波斯坦公告》,它其实是对于钓鱼岛问题有一个非常明确的一个规定。根据《开罗宣言》,1943年12月份当时中美英三个国家的首脑,在开罗发表了开罗宣言,在开罗宣言当中就明确地规定了,说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钓鱼岛就在澎湖列就在台湾,台湾所属的岛屿范围之内,所以按照《开罗宣言》的规定,它是应该由日本在战后无条件的归还给中国。1945年7月的《波斯坦公告》又再一次规定说,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1945年日本战败,他无条件的接受无条件投降,接受了《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所以说基于《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二战结束之后,最有利的规划二战之后国际关系格局的,国际关系的两个重要的国际法的规定,中国是有权收复一切被日本侵占的领土。当然有权利收复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的钓鱼岛,这是理应还给中国的。但是事情如果按照我们理应发展的局面去发展下去的话,可能钓鱼岛问题就不会成为一个问题,但是它为什么会成为一个问题?就是像刚刚我们所提到的这样。就是二战结束之后,美国开始对钓鱼岛实行托管和归还这一托管一归还这样的来回转手的过程当中,钓鱼岛就成为了一个历史问题了。
我们来看一下战后的实际情况,1945年我们说日本应该理应归还给中国钓鱼岛,但是1945年美国开始对日本实施军事占领,在这样的一个然后紧接着冷战开始了。那日本那美国就在这样的一个冷战格局之下,开始排斥苏联排斥中国这些国家,那于是他出于自己和冷战期间的这种对峙和争夺的这种考虑,1951年的9月份的时候美国就片面的炮制了对日合约,也就是旧金山合约。在旧金山合约当中就规定说,美国对冲绳及琉球群岛进行行政托管。
1953年的12月25号,美国的琉球行政当局就公布琉球群岛的地理界线,他在地理界线的时候就把不属于琉球群岛的钓鱼岛,虽然钓鱼岛离琉球群岛很近。但是它在范围上,也就是它在它的所属范畴上,它是归台湾是台湾岛的附属岛屿,但是它当时把不属于琉球群岛的钓鱼岛,就划入了所谓的琉球托管区,琉球行政托管管辖的托管区域,那由美国进行施政,钓鱼岛当时就作为美军的传统的一个靶场。
我们对于旧金山合约中国是持一个什么样的立场,中国从旧金山合约开始就对旧金山合约有一个非常明确的一个判断,就是这是一个排斥中国所产生的这样的一个非法的合约,我们是一直不承认旧金山合约的。旧金山合约和美国的托管权,就一直没有得到中国的承认。
1951年的9月18号,中国外长当时是关于对日合约有这样的一段宣言,他指出说有这样的一个声明,他指出说美国政府在旧金山会议中,强制签定的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与的对日单独合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合约,而且不是真正的合约,__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绝对不会承认。所以中国从一开始就没有承认对,对日合约的这件事,也就是从一开始对于美国将钓鱼岛划为琉球群岛的施政范围,一直是持反对的意见的。
1971年的6月17号,那美日又达成了冲绳归还的规定,规定就说1972年美国将冲绳归还日本,就归还日本的同时把钓鱼岛划入归还的区域,连同琉球群岛一起就归还给日本了。所以说在规定当中,行当时的归还的行动就引起了中国的政府和人民的强烈的抗议。
在1971年的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他说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而美国政府在冲绳的协定当中,公然地把钓鱼岛和琉球群岛归还给日本,中国是强烈反对的,而且是认为这是非法的,它改变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钓鱼岛的主权的拥有。从钓鱼岛的历史的由来来看,美国对于钓鱼岛的这种归还托管再加归还,实际上是制造了中日对于钓鱼岛问题的这样的一个历史疙瘩。
从钓鱼岛的历史我们其实也可以非常清晰地可以看到说,钓鱼岛实际上我们是有着非常强烈的历史依据的,我们是在日本发现钓鱼岛之前就已经对钓鱼岛进行了一个非常有效的一个管辖,所以说十九世纪日本,日本人首先发现他日本人声称十九世纪他首先发现了钓鱼岛,那实际上在钓鱼岛他发现之前我们就已经对钓鱼岛实行了实际的控制。所以说日本在国际法上提出了“时效”性,也就是对一个领土如果不声明其主权主张五十年,就视为他放弃了岛屿,日本他的一个有利的对于中国的这样的说法就是,没有就五十年之内没有进行有效的管辖,所以日本认为它这是一个失效的领土,他看到了他就应该占到。实际上我们国家是认为,我们国家一直是有着一个非常明确的一个管辖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美国虽然一方面托管,另外一个方面又归还,在过程当中造成了一些历史问题,但是实际上美方也在不断地去声明,他所归还的只是一个行_而不涉及主权。
在美国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时候,就已经对钓鱼岛的主权问题声明了自己的立场。在1970年的9月10号美国的_发言人,他在记者招待会上就说,在归还冲绳的时候,美国将间隔群岛在内的钓鱼岛归还给日本,但是美国认为他归还的只是一个施_,施_和主权是两回事。所以说美国从最初归还钓鱼岛给日本,到现在美国其实一直是对钓鱼岛的主权是有一个非常明确的一个原则声明的。在立场上来看的话,钓鱼岛是中国而不是日本的一个固有领土。
二十的七十年代的时候,为什么我们在那个时候不解决钓鱼岛的问题,我们知道在1972年的时候,中日开始了田中首相访华中日开始了进行双边接触,开始恢复中日之间的邦交,所以中日之间的这种关系的缓和又成为中日关系的一个大的主流。所以在这样的主流的情况之下,中日为了缔结友好和平条约,所以就灵活的处理了关于钓鱼岛的问题。所以当时在1972年田中角荣访华的时候,当时田中首相询问中方对于钓鱼岛问题的立场,中方的回答就是我们要先行搁置,就是我们应该有一个默契,就是中国提出了一个搁置争议的这样的一个原则。日本也是出于中日之间关系的大趋势的一个考量,所以就和中国达成了一个默契。
我们在1978年两国签署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再一次就约定说不涉及这一个问题。而且_当时在赴日本来来交换批准书的时候就表示说,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应我 ……(未完,全文共14608字,当前仅显示34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讲稿:中日岛屿争端之钓鱼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