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乡村初验
(二)部门认定
(三)县区验收
(四)省市核查
(一)乡村自评
(二)市县验收
(三)签字认定
(一)县区申请
(二)市州初验
(三)省级验收
(四)退出认定
一、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一)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省定退出验收标准
(二)有增收渠道
(三)无因病因学因房大额借贷(5万元以上)
(四)不愁吃、不愁穿
(五)有安全饮水
(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无辍学学生
(七)接受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享受了相关特惠政策
(八)家庭成员全部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了参保费用补贴政策
(九)患病人口享受了基本医保特惠政策
二、贫困村退出验收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一)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建制村通硬化路
(三)有通自然村的道路
(四)饮水安全农户比例达到100%
(五)通动力电的自然村比例达到100%
(六)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
(七)建制村通网络
(八)有主导产业
(九)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
(十)有互助资金协会(社)
三、贫困县退出验收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一)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
(三)饮水安全农户比例达到95%以上
(四)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全省贫困县平均水平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六)参……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日
(此件发至县)
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
为确保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规范有序退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甘发〔2015〕9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要及时退出,新增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扶贫范围。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第二条 坚持分级负责。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州和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统一的退出验收标准和程序,负责督促指导、抽查核查、评估考核、备案登记等工作。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应急救助等特惠政策
11
住房安全有保障
有安全住房
第六条 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等因素。共20项具体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实施了整体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村,验收搬迁安置点的指标达标情况。涉及行业部门的退出验收指标,由市级相关行业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形成汇总表和花名册,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部门项目验收意见是退出验收的主要依据,无部门项目验收意见的视为未达标。
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
序号
指标类别
验收指标
1
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
基础设施
路
建制村通硬化路
3
有通自然村的道路
4
水
饮水安全农户比例达到100%
5
电
通动力电的自然村比例达到100%
6
房
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
7
网
建制村通网络
8
产业发展
有主导产业
9
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
10
有互助资金协会(社)
11
有集体经济收入
12
公共服务
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无辍学学生
13
有需求的村建有幼儿园
14
医疗
有标准化村卫生室
1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16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病人口全部享受了基本医保相关政策
17
符合条件的患病人口全部享受了大病保险(含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含重特大疾病)、疾病应急救助等相关政策
18
文化
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
19
养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20
人居环境
村容村貌整洁
第七条 贫困县退出验收标准。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和农户住房、饮水、教育、医疗等保障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共7项具体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涉及行业部门的退出验收指标,由省级相关行业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形成汇总表和花名册,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部门项目验收意见是退出验收的主要依据,无部门项目验收意见的视为未达标。
贫困县退出验收标准
序号
指标类别
验收指标
1
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
住房
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
3
饮水
饮水安全农户比例达到95%以上
4
教育
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全省贫困县平均水平
5
医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6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病人口全部享受了基本医保相关政策
7
符合条件的患病人口全部享受了大病保险(含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含重特大疾病)、疾病应急救助等相关政策
第三章 退出验收程序
第八条 制定贫困退出时序。按照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
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的总体目标,依据退出验收标准,自下而上科学制定贫困县摘帽、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作为验收考核的依据。
第九条 贫困人口退出验收程序。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是贫困人口退出验收的责任主体。验收程序是:
(一)乡村初验。每年11月初,由乡镇组织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对照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标准逐户测评,提出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组织召开包括拟退出贫困户在内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村内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贫困人口退出验收表》(附件2),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核实签字、拟脱贫户签字认可。拟退出贫困人口名单报乡镇审核,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签字认可,报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部门认定。由县市区脱贫攻坚 ……(未完,全文共15483字,当前仅显示278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