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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16/11/23 16:35:08
目录/提纲:……
一、高度重视,确保认识到位
(一)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服务大局的应有之义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
(三)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切实兑现群众诉讼权益的客观需要
(四)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推动法院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把握要求,迅速部署到位
(一)明确基本目标
(二)客观认识和分析执行难
(三)要迅速动员部署
三、综合施策,狠抓落实到位
(一)推进执行规范化
(二)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三)强化执行措施运用
(四)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五)强化队伍建设
四、抓好统筹,组织保障到位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
(二)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
凝心聚力 攻坚克难
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圆满实现
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院执行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任务,对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和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推动我院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上下同心、义无反顾,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以坚定的信念、必胜的信心,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确保实“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逐步探索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加强信用惩戒等,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就是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法院、省高院及**中院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举全法院之力,借助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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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这一公里能否打通,关乎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评价,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知。近年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问题,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司法公开的深入推进、审判流程管理的日趋规范以及各类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立案难、诉讼难”的问题大有好转,但每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问题中,“执行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既有执行队伍方面的因素,也有强制执行力度不够、手段措施不多、信息不公开等方面的问题。“执行难”已经成为我们法院当前工作的最大短板。全市法院必须勇于担当、迎头赶上,以此次“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为契机,理顺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措施,坚决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三)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切实兑现群众诉讼权益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执行案件不断增多,大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人民群众迫切渴望法院行使强制执行权,尽快实现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因人口流动性大、社会诚信机制尚不健全、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方式花样翻新等原因,一些“老赖”从转移、隐匿财产到最后自己“人间蒸发”,执行人员捏不住他们的“七寸”,胜诉当事人无可奈何、苦不堪言,最终把矛盾焦点转移到法院。_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里的“感受”二字,不仅与我们案件的审判过程有着密切的关系,也与我们执行工作的成效密切相关。只有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强有力的执行,胜诉方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实现,案件当事人才能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权威、公正,真正增强对司法的信赖,对法治规则的认同和遵守。

(四)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推动法院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逐步探索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加强信用惩戒等,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与此同时,我们在应对执行案件增长上,机制措施调整不够,应对不足;一些干警自我要求不严,学习劲头不足,业务能力不佳,执法办案不规范,工作不在状态,得过且过;少数领导和干警说和做不统一,工作“不严不实”;部分干警案件在手,消极执行、选择执行,谁也奈何不得,甚至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等等。法院工作要进一步取得突破,必须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瞄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健全机制,真抓实干,以敢打必胜的精神彻底扭转执行工作局面。

总之,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使命意识、机遇意识、担当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最高法院、省高院和中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周强院长代表全国法院作出的庄严承诺上来,振奋精神、迅速行动、以最大的决心,最强有力的举措,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二、把握要求,迅速部署到位

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必须遵循新时期执行工作基本规律,既要有担当、有勇气,背水一战,同时必须目标明确,脚踏实地抓落实。

(一)明确基本目标。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要依靠党的领导和全社会支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执行_、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执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执行款物管理体系、执行管理体系、执行指挥体系、执行联动体系以及执行信用惩戒体系,不断完善执行规范体系以及各种配套措施,破解执行难题,补齐执行短板,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实现以下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内部少数人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明确规范;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二)客观认识和分析执行难。最高法院提出要解决的执行难,主要是指当事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及时得到执行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者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以及人民法院内部执行手段匮乏、执行措施不力、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甚至乱执行等执行不力或者执行失范的现象。对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的案件,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执行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属于“执行不能”的范畴,是当事人自己必须承担的商业风险、法律风险。我们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要集中力量,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有效地执行。“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问题,首先要在案件清理中做好区分,并且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及社会各界讲清楚、说明白,赢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要迅速动员部署。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2016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70%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到60%以上;2017年6月底前,执行完毕案件占75%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占70% ……(未完,全文共9829字,当前仅显示268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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