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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篇)

发表时间:2017/2/12 16:53:37
目录/提纲:……
一、切实提高对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重要性的认识
二、准确把握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任务要求
(一)掌握清单梳理的几个概念
(二)正确理解与诉访分离关系
(三)制定落实工作的进度方案
(四)形成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
(五)明确开展试点的工作要求
三、切实做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后续衔接工作
一、充分认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扎实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三、打牢推进落实工作的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强队伍建设
……
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篇)

同志们: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国家信访局在2014年推行诉访分离改革的基础上,再次对信访工作制度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在行政体系内部厘清信访途径与行政复议、仲裁等其他法定途径界限的重要举措,是行政机关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现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关键环节,也是当前国家和省信访局最紧要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天,我们组织召开这次会议,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工作联席办会议精神,对全市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刚才,***同志通报了全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会议的有关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这项工作是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明确要求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大局。_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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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目的,信访投诉请求可分为申请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意见建议类4类,由于意见建议类问题的法定途径为信访渠道,因此,各部门只须梳理前三类信访投诉请求。第二,要明确“法定途径”的概念。“法定途径”要包含三个要件:一是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二是一般应具备明确的主体、时限和操作程序等要素;三是经过该途径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要对照以上三项标准,对本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一次全面梳理,把符合条件的法定途径一一列举出来。第三,要明确分类的方法。职能部门业务种类繁多,群众诉求庞杂且不加区分大量涌入信访领域的现状,要坚持立足现实与遵循法理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区分正常业务办理与信访、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能够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与一般信访的不同,对目前各职能领域的信访投诉请求进行分类梳理。清单要做到于法有据,使分类处理清单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有明确依据;要素齐全,梳理出来的清单都要有适用的条件、主体、时限、操作程序和法律结果,明确某一类的投诉请求按照哪一个法律法规应该怎么办;简便易行,既让基层工作人员看得懂、用得了,又让群众的投诉请求按照这个途径走得通、能解决。第四,要明确清单的效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说到底是个关于权利救济的操作手册,是把散落于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利救济方式梳理出来,按照一定规则,更加完整、清晰、直观地呈现给有关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公布后的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将是我们日后的工作遵循。
(二)正确理解与诉访分离关系。诉访分离,主要是在入口处厘清信访与诉讼的界限,分清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时的责任,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_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在实行“诉访分离”的基础上,在行政体系内部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行政复议、仲裁、技术鉴定、行政裁决、劳动监察等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把相关投诉请求导入相应途径解决。两者法治精神一脉相承,后者是对前者的深化和推进。
(三)制定落实工作的进度方案。市信访联席办已制定下发全市《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方案》,时间紧、任务重,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安排,扎实、迅速推进。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有关部门的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既是市、县对应职能部门的重要遵循,也是重要参考。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将分类处理工作作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整体布局,有序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牵头协调处室,主动对接省级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相关处室力量共同研究、协同推进,按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细化、具体化各自领域的职能,对各类投诉请求按系统归类,理出解决问题的各种途径指南,分清本系统、本领域哪些投诉请求应导入哪些途径解决;对没有明确法定途径的事项,也要梳理归类,明确引导处理措施。同时,要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此项工作的督促指导,保证系统上下步调一致,确保按照市里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到位。
(四)形成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推动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梳理工作,不是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事,涉及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方面,要沟通协调、准确甄别。比如同一信访事项涉及多个诉求、多个途径、多个部门,哪种救济渠道须优先,哪个职能部门须牵头,这都需要有关部门和信访部门加强协调、加强沟通,共同做好甄别、引导工作,明确行政职权边界,增强分类处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市信访联席办要会同市法制办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清单梳理工作,各县区联席办和法制办也要履行相应职责,协调本县区职能部门落实好本系统的指导意见,跟进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法制部门负责做好清单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成熟一个、审查一个、推出一个”,使这项工作尽快进入实务操作,形成工作成效。
(五)明确开展试点的工作要求。
三、切实做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后续衔接 ……(未完,全文共6401字,当前仅显示224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