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报表评价
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对应的标准值由省联社进行设定和更新
(二)非报表评价
(一)评价指标及权重
(二)客观性原则:即信用等级调整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客户的信用风险水平
(三)合理性原则:即信用等级调整应当具有明确的调整依据
(四)销售归行额与我社融资总额之比大于400%
(五)固定资产净值与付息性债务之比大于200%
(六)属于特定产业集群、优势产业或者专业市场,具备集聚特征
(七)对小企业客户利好的其他事项
(二)销售归行额与我(行)社融资总额之比大于400%
(三)固定资产净值与付息性债务之比大于200%
(四)属于特定产业集群、优势产业或者专业市场,具备集聚特征
(五)对小企业客户利好的其他事项
(四)企业环保不达标,环保部门要求整改的,不得超过A-级
(四)发生重大诉讼事件,且诉讼标的物价值超过客户净资产的30%(含)以上
(五)发生资产重组行为,并已对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
小微型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准确客观地识别、度量、监测和控制小微型法人客户的信用风险,根据《商业
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关于进一步强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及《**省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参照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对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农村信用社各级机构所有小微型法人客户(以下简称: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除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低风险业务的客户,所有在我(行)社融资和为融资提供保证的小微型法人客户均须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级。
第三条 小企业客户信用等级是对其偿债能力和意愿的综合评价,量化其一年期违约概率。
第四条 信用评级是我(行)社有效管理客户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原则上应每年进行一次,当客户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及时重评。
第五条 省联社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各级机构信用评级运行情况进行验证,以确保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稳定性。
第六条 信用评级结果是我(行)社客户信贷准入、限额设定、贷款定价、信贷审批、经济资本计量与配置、风险预警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0分;当单项指标是二至四档时,单项指标评价得分={本档基础分+[(该指标实际值—该指标本档标准值)÷(该指标上档标准值—该指标本档标准值)]*(上档基础分—本档基础分)}*单项指标权重;其中,该指标本档标准值是指标实际值所处区间的下限所对应的标准值。
报表评价得分为各单项得分之和。
定量指标综合得分=∑当年定量指标风险大类得分*60%+∑上年定量指标风险大类得分*40%
(二)非报表评价
1.非报表评价指标及权重非报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营者素质与资信、经营发展状况、账户行为、可担保情况、经营环境等五个方面,各指标权重根据小企业是否为我社新建信贷关系客户进行设定。
2.评分标准
(1)经营者评分
(2)从业经验
(3)经营者素质
(4)资产实力
(5)团队合作
(6)水/电/工资/纳税额增长率
(7)生产经营情况工业类非工业类:
得分标准
(8)销售归行率
(9)销售归行额/我行社融资总额
(10)平均存贷比
(11)未抵押给他行的固定资产净值/我行社融资总额(含拟融资)
(12)地区经营环境地区经营环境指标由省联社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及信誉状况在系统中设定。
(13)信用环境定性指标评价综合得分=∑当年定性指标风险大类得分打分卡评级得分=(定量评价得分*35%+定性评价得分*65%)*地区行业交叉调整系数。
第十二条 不能提供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小型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营者素质与资信、经营发展状况、企业偿债能力、账户行为、可担保情况、经营环境等六个方面,各指标权重根据小企业是否为我社新建信贷关系客户进行设定。
(一)评价指标及权重
(二)评分标准其中经营者素质与资信、经营发展状况、账户行为、可担保情况、经营环境等指标的评分标准同能提供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小型企业,其他指标评分标准如下:
1.销售收入增长率
2.付息性债务/ 固定资产净值
3. 付息性债务/销售收入第十三条 微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营者素质与资信、经营发展状况、企业偿债能力、账户行为、可担保情况和押品价值、经营环境等六个方面,各指标权重根据企业是否为我社新建信贷关系客户进行设定。
第三章 信用等级调整与限定第十五条 信用等级调整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审慎性原则:即经信用等级调整产生的最终信用等级应当较初评信用等级更为审慎地反映客户的信用风险状况。
(二)客观性原则:即信用等级调整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客户的信用风险水平。
(三)合理性原则:即信用等级调整应当具有明确的调整依据。
第十六条 当客户发生以下情形时,其初评信用等级须进行向下调整:
(一)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离职,且离职行为对企业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存在未决的贷款相关法律诉讼;或未经债权人同意对外提供大额担保(单笔担保金额达到企业净资产30%以上);与主业无关投资的比例超过总资产的50%;或资金归行额、纳税额、用电量、用水量、用人数量等指标短期内骤减;或支票遭频繁退票;或主要股东、关联企业超能力对外担保,至少下调1级。
(二)股东向他人转让本企业股权、资产过程中,产生法律纠纷;或企业现金流出现严重问题,已难以正常发放工资,至少下调2级。
第十七条 对于能提供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小型企业,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时,可向上调整一至两个等级:
(一)营业利润表现为负,但享受政府、
财政补贴后能相应抵补经营损失,且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具有连续性。
(二)提取大额拨备或处理当期亏损,造成年报利润表现为亏损,但更有利于未来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与大型优质企业(该大型企业在所处行业中排名前列,为全国知名企业)签订有长期的销售合同,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生产或服务。
(四)销售归行额与我社融资总额之比大于400%。
(五)固定资产净值与付息性债务之比大于200%。
(六)属于特定产业集群、优势产业或者专业市场,具备集聚特征。
(七)对小企业客户利好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对不能提供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及经营期未满一年的小企业客户,存 ……(未完,全文共4387字,当前仅显示221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小微型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