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普法工作开局向好
(一)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重点人群、领域学法成效进一步提升
一是抓干部队伍学法用法
二是抓青少年普法教育
三是突出抓“关键领域”
(三)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形式单调,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二是对“七五”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普法工作推进不平衡
三是普法工作联动机制尚不健全
三、意见建议
(一)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二)着眼长效性,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普法制度,促进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
……
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视察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上旬,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监督工作顾问团成员组成视察组,对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柳泉乡政府、水套村王户台清真si、弘德村、水投公司、东方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回民中学、人民法院和司法局等普法单位进行现场视察
调研,通过查看档案资料、听取工作
汇报、现场座谈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基层法治宣教活动开展、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开局向好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普治并举,大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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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活动,通过警示教育、政策宣讲、严da整治等方式,提升学法用法成效。
(三)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普法单位以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为抓手,探索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各自的工作职责相结合,力求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推进“四色管理模式”,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柳泉乡按照“整合力量打组合拳”的思路,依托政法、综治等部门创建了综合治理指挥中心,整合司法、国土、林业等站所的人力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受理和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一体化处理辖区内的各类案件和矛盾纠纷,提升群众安全感。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执法所需的二百多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宣传贯彻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各科室以“法律九进”为抓手,创新性地开展了多项专项治理活动,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水投公司注重用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尤其用好听证会、咨询会等手段,解决水价、水安全、水供应等事关百姓生活的问题。
(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研究制定了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施意见,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划科学,未来三年时间,将建成“一园(法治公园)、一场(法治广场)、一街(法治一条街)、一廊(普法长廊)、一市(法律超市)”五大法治文化平台,营造浓郁法治文化氛围。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移民文化建设特色明显,打造了回中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长廊、柳泉乡法治文化广场,以及法院、兴民街道办、杨柳村、瑞丰公司等不同特色、不同领域的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基本实现了区有法治文化公园、乡有法治文化广场、村有法治文化室的目标,城乡居民可以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律熏陶,学习法律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区普法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新期待相比,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一是普法形式单调,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宣传载体方面,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相对滞后,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多,发挥作用不明显,一些好的宣传片、普法经验、法制故事没有得到更深入更广泛传播。宣传方法方面,印发宣传资料多,与群众生产生活结合紧密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现场说法少,适合广大群众参与、互动的机会少,群众接受有限,普法效果受到影响。宣传对象方面,对企业经营者、社区居民、
农村群众的普法宣传覆盖不全,有的还是空白。总体来看,普法成员单位阶段性、集中性法制宣传多,经常性、广泛性宣传少,重形式、轻实效,普法宣传的“质”与“量”都不够,普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宣传的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对“七五”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普法工作推进不平衡。今年我区普法经费预算较上年度有所缩减,普法教育经费没有保证实现人均1元的标准,部分普法成员单位普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影响了普法工作正常开展。法治办对一些牵头部门的检查、督导工作没有跟进,牵头部门对所属的企业、农村、社区普法工作乏力。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对依法治理重要性理解不深刻,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法律八进”活动开展不平衡,法律进学校、进机关开展地相对较好,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相对薄弱,成为我区普法工作的“软肋”,企业、农村、社区普遍存在普法领导机构不健全、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不足。
三是普法工作联动机制尚不健全。部分乡镇和单位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普法是司法部门的工作,对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 ……(未完,全文共3853字,当前仅显示194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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