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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报告1.2万字

发表时间:2017/12/10 17:04:27
目录/提纲:……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吃透政策文件精神和谋划推动重点工作并重
(二)精准压实责任和严格追责问责并重
(三)强化问题整改和健全长效机制并重
二、强化思想引领,持续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聚焦政治生态主体,严格干部选用的“规矩线”
(二)聚焦政治生态文化,抓实纪律规矩的“高压线”
(三)聚焦政治生态土壤,打好_肃纪的“持久战”
三、强化标本兼治,用好“四种形态”狠抓执纪问责
(一)把握三个关键,全力推进县级巡察工作
(二)全面推进纪检监察_改革
(三)紧盯“三个重点”,深化重点领域监督执纪
(四)用好“三把利剑”,深化违纪违法案件查办
四、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做政治坚定的“第一人”
(二)做心系全局的“第一人”
(三)做遵守纪律的“第一人”
(四)做作风优良的“第一人”
……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报告
中共**县委
(2017年12月7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县深入贯彻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重大要求,深入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戮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勇于担当的意识,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问题导向,在真抓常抓、抓紧抓实上下工夫,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吃透政策文件精神和谋划推动重点工作并重。注重把握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有效落地,着力在把握新要求、明确新举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深化、细化、具体化上下功夫。注重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14次,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十三届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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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量身定制责任清单,签订目标责任书51份,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3个层面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同时,着眼于落实“一岗双责”,班子各成员与分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在落实“一岗双责”的同时,推动“一案双查”,全面压实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健全了县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督办,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强化追责问责的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围绕贯彻落实《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2017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总体方案》等四个文件的主要精神,进一步创新责任考察机制,研究制定《**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对检查考核的内容、方式、标准和程序及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制度保障。强化日常考核和反向约束。坚持“有权必有责、履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工作导向。针对解决州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点评反馈的“个别县直部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够”问题,以及在落实主体责任中乡镇好于机关的问题,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和年中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严格实行县纪委常委划分片区包干制度和纪检组联系指导监督制度,明确季度和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各乡镇部门日常重点监督清单,在日常抓和长效抓上下功夫。组建4个督查组,对全县6个乡镇和33个县直部门单位进行年中目标责任考核,并围绕工作作风、财经纪律等领域开展15次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9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向县委定期报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县委全会和县纪委全会听取和审议党委(党组)履责情况报告制度,今年初,8名党委(党组)书记在县委全会上进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6个乡镇和县直部门纪委书记在纪委全会上进行述职,接受现场评议,点评指出问题19条,以“真红脸、真出汗”强化压力传导,以强有力的考核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抓到位、见实效,县直各部门党组抓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考核成绩大幅提升。

(三)强化问题整改和健全长效机制并重。强化问题整改,以州委全会点评反馈的问题、州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和州委日常党风廉政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切入点,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反馈的21条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的3条意见建议细化为42条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了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四明确”。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实抓好整改工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健全长效机制,以问题的整改着力提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水平。比如,针对解决州委巡察组反馈的个别乡镇“无依据发放节假日值班费”“科级干部交流不畅”“乡镇纪检力量薄弱、纪检组长配备不规范”“社区工作中文山会海”“工作人员借调多,人员不稳定”等问题的整改中,一方面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另一方面,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县党风政风群众监督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加班费发放、单位财经管理的相关意见5项。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州委全会点评和州委第一轮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全力配合州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回头看”工作,目前,“回头看”工作已完成,结果将于近期反馈。

二、强化思想引领,持续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

把构筑良好的政治生态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一年的重大政治任务,聚焦政治生态主体、政治生态文化、政治生态土壤三个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聚焦政治生态主体,严格干部选用的“规矩线”。严把纪律督查关,严格落实“四个凡提必”要求,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档案核查等关键环节。严格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任干部在提交县委讨论决定前,均以书面形式征求县纪委的意见。严格落实任前考廉、廉政谈话等制度,对62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测试,打好“入口”“预防针”。 在村(社)换届工作中,对换届人选提前从廉政方面进行预审,确保提名人选廉洁担当。严把组织提名关,围绕学习贯彻《青海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研究了《**县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在干部考察中,更加注重对干部信用、诚信的考察,全面征求县信访局、金融办等部门意见,确保干部诚信过关。同时不断拓展干部考察的“范围圈”,对推动干部考察从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拓展,从工作圈向亲友圈生活圈社交圈拓展,全方位了解干部实际情况。全年共提拔任用科级干部24人,转任27人,交流任职11人,无一起干部信访或不良反映。

(二)聚焦政治生态文化,抓实纪律规矩的“高压线”。强化思想教育引领。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出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深入学习_总书记 ……(未完,全文共12063字,当前仅显示286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7年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报告1.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