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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险局党总支议事决策规则

发表时间:2018/2/4 10:06:58
目录/提纲:……
(二)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各党支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及其他重要工作部署
(四)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事项
(六)研究决定干部职工的调整、任免及调动等事项
(八)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九)_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阶段性任务、进展及重要事项
……
**市医疗保险局党总支议事决策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完善**市医疗保险局党总支议事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更好地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根据《中国_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_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_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医保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总支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
第三条 党总支通过召开党总支会议的方式议事决策,一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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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党总支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党总支委员。
第八条 召开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党总支委员半数以上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总支委员到会。
出席党总支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召集人请假。

第四章 会议议题确定

第九条 党总支书记负责提出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稽查管理中心可以提交会议议题建议,提前报党务办公室。
第十条 党务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会议议题建议,按照重大紧急议题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议题数量,提出会议议题安排意见,报请党总支书记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对重大紧急、确有必要提交党总支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临时性议题,报党总支书记确定。


第五章 议事决策准备

第十一条 对提交党总支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提交部门事先应当深入了解情况,认真分析研究。重要事项、重大决策事先应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查、论证、评估。对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二条 各科室、稽查管理中心提交党总支会议讨论和决定且涉及其他科室、部门职责的事项,提交部门应当事先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党总支会议一般不予审议。
第十三条 提交党总支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局分管领导先行审核。
第十四条 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原则上均需提交书面材料。提交部门应当认真撰写汇报材料或者说明,经局分管领导审签后,提前报党务办公室。
第十五条 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党总支会议外,党总支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半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材料应当提前送达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印发或者不宜提前印发的,可以在会场发放。参会人员应当在会前充分熟悉会议材料,认真准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表达本人意见。


第六章 会议审议表决

第十六条 党总支会议审议事项时,一般应当先由分管领导或者部门负责人作汇报说明,然后由其他党总支委员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当在其他班子成员全部发表意见后再发表意见。
第十七条 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除紧急情况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党总支会议讨论和表决。
第十八条 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止和克服片面强调个人分工的倾向。讨论问题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切忌空话、套话。发表意见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提高会议效率。
第十九条 参加党总支会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b_m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有关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将s_m文件或者会后应当收回的材料带出会场。
第二十条 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情况由党务办公室如实记录,会议决定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未完,全文共2391字,当前仅显示15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医疗保险局党总支议事决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