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三、工作目标
四、工作原则
1、防打结合,“打早打小”
2、突出重点,依法打击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五、工作重点
六、职责分工
七、宣传教育
(一)宣传目的
(二)宣传内容
5、宣传标语内容(附件)
(三)宣传方式
1、媒体宣传
2、现场宣传
3、重点领域风险宣传
4、深入社区和农村乡镇宣传
5、公共场所宣传
八、时间安排
(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准备阶段(3月15日——4月15日)
(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阶段(4月20日——12月20日)
(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总结上报阶段(12月31日前)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属地”职责
(二)落实一线把关,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三)强化整体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_,推进各类案件处置
(五)加强信息上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六)严格落实奖惩,加强工作督查督办
……
**县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打非办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定于2016年3月至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全县金融市场秩序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
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等为依据,全面了解我县非法集资风险状况,准确掌握和了解可能发生风险的行业、地域,发生风险的性质、规模和工作的薄弱环节,客观判断当前金融市场形势,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预防应对,依法清理整治各种非法集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经济案件高发态势,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尹培国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闵秀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学兵,副县长李力之任副组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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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协调、督办职能,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牵头负责本行业、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
五、工作重点
做好“三个整治”:
1、整治重点行业和领域:以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P2P)、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房地产及其他案件高发行业为重点。
2、整治_:以外流作案情况突出地区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地区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曾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人员及本地确定的高风险人群为重点排查_。
3、整治重点行为:在人群密集场所的摆摊、设点、集会宣传、散发传单等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行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行为;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广告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行为;在电梯、楼道、街道橱窗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张贴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广告的行为。
六、职责分工
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分类处置”为工作原则,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目标,由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对相关风险行业的监管,加强会商研判,
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全县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专项工作合力。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组织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对涉嫌组织、参与非法集资,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保护及对非法集资防范处置不力,失职、渎职国家干部的组织处理。
宣传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涉及处置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管理、媒体广告管理工作。
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对涉嫌组织、参与非法集资,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保护及对非法集资防范处置不力,失职、渎职公职人员的党纪政纪处理。
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司法机关查办非法集资案件的侦查、抓捕、起诉、审判和维稳工作,并纳入社会管理综治考评。
公安局:负责县内寄卖行的监督管理;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非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涉案人员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负责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网络运营商,监测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行为,发现重大线索,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主动做好维护_等工作。
法院:负责涉非案件的快速受理、快速审判、快速执行;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涉非案件的债权债务登记和资产清算工作;积极协调处置涉非风险事项;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检察院:依法做好涉非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处置涉非案件事项。
政府办: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过程中各部门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政府法制办:负责县内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的拟定、修订和解释工作。
政府金融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打非办):负责县级工作方案的制订及协调实施,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调度、信息收集、督查督办、综合反馈等工作;牵头开展县内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及担保公司的风险排查、监测监管及整改落实工作;负责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等行为的宣传教育、风险排查、防控和整治工作;指导开展股权众筹平台、私募股权类行业风险排查、整治和处置工作;负责保险企业、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代理企业及互联网保险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防控和整治;做好民间借贷纠纷的政策宣传、现场劝导和业务解释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各乡镇、社区及县直部门配合参与涉非案件的调查、认定、查处和善后工作;负责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日常事务。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媒体发布融资性广告情况的日常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的违法广告和违法经营行为;做好对从事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信息中介等无行业主管、无监管部门、无需行业特殊许可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
司法局:负责做好涉非案件的法律法规的解释、宣传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非案件的债权债务登记、资产清算及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
信访局:负责接待非法集资引发的群众来访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就非法集资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做好非法集资引发的_性事件的现场劝导和说服解释等工作。
工信局:负责有关民营中小企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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