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检察院/政法武装/年终总结/工作总结/个人总结/>>正文

县检察院三年未检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8/11/26 11:35:52
目录/提纲:……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三年概况
二、开展未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依法有效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全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2、“轻缓式”司法,确保“少捕慎诉少监禁”
(二)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质和成效
1、加快未成年人办案组的建设
2、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行为
(三)推动配套体系建设,营造互联互动的良好法治环境
1、建立协作监督机制
2、完善案件讯问程序
3、建立分案起诉模式
4、健立“亲情式”帮教,护航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
5、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未成年人检察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1、加强未成年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1、加强检察官授课技巧培训,为“法制进校园”打造过硬师资队伍
2、丰富授课内容,积极推进“法制进校园”工作
3、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环节中加强以案释法
三、在办理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惩罚轻教育的现象
(二)缺少一大批素质较高的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人员
(三)与社会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调不够,没有很好地体现“社会一条龙”的体系
四、对未检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心理疏导室
(二)实施“育苗工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继续实施分案起诉的办案机制
(四)加大未检人才培养力度
……
县人民检察院三年未检工作总结

三年来,我院立足本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为依托,以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和机构建设为抓手,依法有效履行捕、诉、监、防职能,坚持“教育为主,惩防并举”的办案原则,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具体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未成年人刑事an件三年概况
近年来,在上级院、区委领导、各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齐抓共管下,我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总量有所下降,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刑事an件比例有所减低。*年至今,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人,其中起诉*人,占*%;改变管辖*人,占*%;侦查机关撤回*人,占*%;不起诉*人,占总数的*%;受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其中批准逮捕*人,占*%,不批准逮捕*人,占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我院所受理的其他刑事an件总量相比,虽然所占案件比例不大,无论是批捕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均未超过受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年人办案小组的检察官均为善于做思想工作、心思细腻、温和耐心的民、汉女检察官组成,这些女检察官承担起本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感化挽救等职责,她们在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亲情教育和人生观教育的心理疏导和帮教下、真正将青少年_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行为。我院根据未成年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律师介入、未成年人检察讯问、询问、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帮教考察、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的标准、程序,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三)推动配套体系建设,营造互联互动的良好法治环境
1.建立协作监督机制。一是我院注重加强刑检部门与监所等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办案时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监督和纠正侵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违法办案行为,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在捕、诉、判三个环节得到最科学、最适当的处理。 二是在审查起诉环节建立量刑建议制度,预防和纠正侵犯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错误判决、裁定; 三是案后与监所部门对接,防止对留所服刑未成年人殴打、侮辱、谩骂等侵犯未成年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因此,在我院刑检部门与监所等部门的相互衔接下,形成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效合力。
2.完善案件讯问程序。我院在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一是要求干警在查阅案卷后,采取适宜于未成年人的讯问方式,查找出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打消未成年犯在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茫然和恐惧的心理。同时,引导未成年人对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产生法律认同感,在认罪服法的同时树立起重新生活的信心。二是要求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严格执行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不在当地的,必须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临时居住地社区或所在学校或片警到场,其目的在于,一方面缓解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便于交流沟通,另一方面也使其法定代理人或社区或学校了解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犯罪原因,便于今后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同时对监督办案机关的执法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要求审查起诉、审查批捕阶段,书面征求辩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充分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3.建立分案起诉模式。我院积极与法院沟通,建立未成年犯罪案件“分案起诉”的办案制度。凡是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均采取“分案起诉”的办案模式,即在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的前提下,对成年被告人与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分别起诉”、“分别审理”、“分别宣判”的办案模式。在此基础上,哈密市伊州区法院设立了未成年人专门法庭,营造出适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环境和庭审氛围,在庭审中把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感化放在首要位置,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分案起诉的案件,庭审时,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公诉人更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在缓和的庭审环境中,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深忏悔,愿意接受教育改造,最终法院给予两人从轻处罚。
4.健立“亲情式”帮教,护航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定期回访和跟踪帮教,从心理和思想上对进行疏导矫正,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修复社会、家庭关系,回归生活常态。我院对轻型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建立详细的帮教档案,定期对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回访考察,建立承办人、未成年人和其家人三方互动的帮教措施,逐步健全我院的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工作。如我院*年办理的*盗窃一案,*系在校高三学生,因其在放学途中见一辆电动车未锁,临时起意将电动车骑回家。审查起诉时,考虑到*主观恶性不大,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故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不诉决定后,案件承办人坚持定期对*的回访帮教,当年*顺利考入大学, ……(未完,全文共5848字,当前仅显示205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检察院三年未检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