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税务系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的通知》(税总党建组发〔2018〕16号)、《中共国家
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委员会关于转发在税务系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的通知》(晋税党委发〔2018〕57号)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委员会关于转发在税务系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的通知》(临税党委发〔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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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根据《**县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我局党委中心组和两个党支部围绕“以案促改”主题,重点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仅要学习全国典型案例和全省税务系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更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范,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遵纪,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警钟长鸣。
三、开展丰富多样的专题研讨
为创新学习的形式和载体,我局党委决定结合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专题研讨。首先讲授一次廉政专题党课,并结合案例和《以案明纪》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进行剖析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以案为鉴、以训为镜;其次,进行一次廉政承诺和测试,帮助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党纪党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最后,开展一次廉政警示谈话,由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谈,党委委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谈,保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并把学习讨论成果转化为抓好工作的饱满热情和实际行动。
四、完善监督机制
县局机关党委联合纪检组对照典型案例中披露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县局党委书记强调在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案例,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推动我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组长在党委会上明确表态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于违_纪党规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我局党委决定要以落实 ……(未完,全文共1425字,当前仅显示9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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