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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记实”工作法

发表时间:2019/3/8 17:16:05
目录/提纲:……
一、基本内涵
二、主要做法
(一)开展全程记实
(二)实行记实积分量化管理
1、分值
2、记分
3、特殊情形
4、公示
(三)记实积分结果运用
1、对季度积分较低的党员,由组织委员、党小组长对其进行提醒
三、工作启示
……
党支部“记实”工作法

**局现有干部职工**余人,其中党员**名。针对少数党员政治意识差,没有从政治高度上充分认识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存在党内组织生活可参加可不参加的错误思想,**局党支部研究推出“记实”工作法,实行党内组织生活全程记实留痕,促进支部党员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主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
一、基本内涵
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2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次积5分。会议合并召开的,每次按照单项最高分值积分。
2、记分。无故不参加的,不得分;因公出差、产假和住院病假的不扣分,其他有正当理由、经规定程序请假未参加的,积分减半。长期在外党员,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情况,按请假处理;如在外地流动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的,须由党员本人每季度将加盖外地流动党支部公章的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报所在党支部,记实记录员如实记录。
3、特殊情形。因患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党员、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经党员大会通过,报北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可不进行积分量化管理。
4、公示。每季度末,党支部将本支部所有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党员对公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支部申诉,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
(三)记实积分结果运用
1、对季度积分较低的党员,由组织委员、党小组长对其进行提醒。
2、每年1月上旬,将上年度积分情况记入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积分统计表,经党支部书记、记实记录员签字后,报党支部研究分析、存档备查。
3、个人年度积分达到本人年度应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总积分60%、未达到70%的党员,党支部安排人员对其进行组织谈话。
4、个人年度积分未达到本人年度应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总积分80%的党员,年度不得参与评先树优。
5、连续2年个人年度积分未达到本人年度应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总积分70%的党员,在下一届换届选举期间不得提名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
6、个人年度积分达不到本人年度应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总积分60%的党员,由支部进行对其集中教育,回炉培训。
7、个人年度积分达不到本人年度应参加党内 ……(未完,全文共1438字,当前仅显示9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党支部“记实”工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