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安全/安全讲话/年终总结/工作总结/个人总结/>>正文

关于全县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

发表时间:2019/5/8 8:48:15
目录/提纲:……
一、存在的涉旅水上安全隐患问题
三是龙源峡景区内浮桥、吊桥和木排等水上娱乐设施未经许可审批
二、对景区水上漂流、游船等项目的安全监管
5、漂流起止点应当远离暗河入口和大坝,其间距不得小于1000米
三、对船舶非法载客和旅游船的安全监管
……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全县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

为加强水上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88号),预防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我委就全县辖区内涉及旅游业水上交通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了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涉旅水上安全隐患问题
我县涉旅水上安全隐患问题主要存在于吴城镇旅游区和龙源峡景区。为了打造平安旅游,消除存在的重大旅游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旅游接待工作和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五一”前夕,我委旅游安全检查小组针对各旅游点的水上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全面整治非法船艇载客、船舶超员超载、救生设备缺失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强化水上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要指定专人负责漂流活动的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水上漂流行为必须在主管机关核准的水域范围内进行,禁漂水位线由主管机关确定。
(二)质监、交通等职能部门和景区当地主管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恢复运营。
(三)旅发委主要应督促旅游企业在漂流处周边设置游客咨询中心,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旅客漂流须知”,标明乘员定额,严禁超载超员;督促景区在游客进行漂流、游船等水上项目前,告知游客该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穿好救生服,作好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发现游客饮酒的要进行劝阻,坚决制止其乘坐游乐项目;督促景区在漂流危险地段旁设置安全救生点并配备救生人员,建立漂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的相应制度,并由专人、专职负责。
(四)旅发委应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旅游景区内游船等各类水上娱乐项目按规定完成定期检验工作,配备各类救生装备和具备从业资质的驾驶人员,规范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督促旅游景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方案,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确定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超过禁漂水位线等不能保证漂流安全的情况下禁止漂流。
三、对船舶非法载客和旅游船的安全监管
根据行业发展规划、船主意愿、船舶技术条件、船舶用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对船舶实施分类和规范化管理。
(一)安监局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参与或组织相关部门起草水域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船舶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二)交通运输局依法实施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通航水上交通安全日常检查及专项整治;负责客货运、旅游船舶数量的总体规划和对上述船舶的载重量、乘客定额及航线的审核或审批工作;负责督促船舶所有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水路运输企业、运输船舶开业审批和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库区水域各类非法营运船舶,整治低质量船舶,打击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地方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船舶检验;受理辖区内船舶登记和船员申请,并进行初审;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船员证书签注、审验等跟踪管理,现场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等情况,纠正船员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违法记分;负责对辖区内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码头,以及客渡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安全巡查工作,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浮动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船舶安全检查,辖区船舶定期签证审批和对载人、载畜、载物及改变用途的渔船依法处理。
(四)旅发委负责做好旅游景区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业管理,督促从事旅游活动的船舶、排筏、浮动工具到海事、航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对从事旅游活动的船舶、排筏、浮动工具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制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船舶、排筏、浮动工具从事水上游乐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专职 ……(未完,全文共2586字,当前仅显示16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全县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