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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社会保障兜底扶贫2019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发表时间:2019/9/29 16:04:29
目录/提纲:……
一、工作开展措施情况
一是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解决困难群众“两不愁”
二是持续开展双清双入双退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三是加强与相关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
四是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五是加强低保对象月动态管理,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三是全力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
二是做好全县孤儿生活费的筹集和发放工作
四是主动发现急难对象,提高救助标准,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五是认真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补助发放工作
六是全面实施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
七是做好“两保一孤”特困人群保险工作
三是疾病身故理赔2000元
二、目前民政兜底脱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兜底保障人口规模较大,兜底脱贫任务繁重艰巨,民政资金需求量大,投入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抓好困难群众资金保障工作,全面消除资金风险隐患
三是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
……
县民政局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2019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兜底安全网,着力精准识别兜底对象,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增加保障资金,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一批”工作目标,现将县民政局2019年兜底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措施情况。
一是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解决困难群众“两不愁”。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由3528元/年提高到3876元/年,城市低保标准由532元/月提高到570元/月,坚持以收入核查为_,以“三环节、十步骤”为基本程序,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信息比对为根本保障,及时安排和部署2019年城乡低保收入核查和提标工作,确保“两无”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二是持续开展双清双入双退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将低保年度核查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紧密结合,持续开展“双清双入双退”工作。在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比对的基础上,对所有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近一年来退出农村低保的原保障对象、近一年申请低保未获批准的家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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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黔东南州CPI同比单月涨幅达3.8%,食品价格单月涨幅达7.7%,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剑河县为民政救助对象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为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城市低保对象共计4401人,按照每人44元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193644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孤儿对象共计39936人,按照每人25元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998400元。
三是全力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一是严格按照《黔东南州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即从2019年1月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达到855元/人/月,并根据失能情况发放护理补贴,2019年特困供养对象655人,全年发放资金677.6万元,纳入特困供养的对象同时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是做好全县孤儿生活费的筹集和发放工作。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将全县孤儿生活费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费60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1000元/人/月提高到1300元/人/月,2019年孤儿对象39户58人,全年发放资金281.24万元,纳入孤儿生活救助的对象同时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四是主动发现急难对象,提高救助标准,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是为我县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供养人员、精神病患者、城乡低保对象和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等44352人发放2019年资助参合资金162万元。按照《黔东南州医疗救助办法(试行)》,2019年以来开展大病医疗救助5284人(含一站式人数3165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47.45万元。通过加大对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的压力,有效解决了病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二是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特殊性、暂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给予救助,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资金。2019年救助困难群众782户2979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36.27万元,有效开展“救急难”工作,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得到及时救助。
五是认真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补助发放工作。根据《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补助资金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州民发〔2019〕5号)精神,及时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补助”发放工作。经县残疾人联合会审定,2019年我县持证重度残疾人2566人,按照一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146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480元的标准,一年来为一级残疾780人,发放补贴资金109.25万元;为二级残疾1786人,发放补贴资金83.8万元。
六是全面实施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完善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档案,动态管理高龄老人台账,按季度发放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 80到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2019年为3569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228万元。
七是做好“两保一孤”特困人群保险工作。着力解决兜底对象就医资金门槛问题,缓解贫困人口就医压力,按照黔东南州的统一部署,我县及时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开展农村“两保一孤”特困人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剑府办发〔2017〕41号)。2017年9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15009名“两保一孤”特困人群购买商业大病医疗保险,夯实兜底脱贫基础。“两保一孤”是指农村低保中的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农村五保(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孤儿。“两保一孤”特困人群保险保障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两保一孤”人员罹患保单内规定常见的重大疾病理赔20000元;二是意外身故(含残疾)理赔10000元,残疾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进行给付;三是疾病身故理赔2000元。不断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助力特困人群抵御因病致贫返贫压力,2019年参保对象理赔123件(次),理赔金额141万元。
二、目前民政兜底脱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兜底保障人口规模较大,兜底脱贫任务繁重艰巨,民政资金需求量大,投入不足。我县经济基础薄弱,贫困程度深,困难群众多, ……(未完,全文共4521字,当前仅显示228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民政局社会保障兜底扶贫2019工作开展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