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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规范全市烟草系统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

发表时间:2021/6/22 8:15:46
目录/提纲:……
(二)严禁以组织名义通知、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嫁娶事宜
(三)严禁在本单位、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处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嫁娶事宜的费用
(四)严禁接受以单位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品
(五)严禁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办理婚丧嫁娶事宜
(六)严禁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七)严禁违反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操办
(一)报备制度
(二)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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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规范全市烟草系统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

各县(市、区)局(分公司),各经营中心,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弘扬社会新风,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系统在岗党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9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办理婚嫁娶事宜的费用。
(四)严禁接受以单位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品。
(五)严禁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办理婚丧嫁娶事宜。
(六)严禁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七)严禁违反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操办。
第五条 全市烟草系统工作人员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时要严格执行报备和承诺制度。
(一)报备制度。全市烟草系统工作人员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备。婚嫁喜庆等事宜报备应在事前10天内,填写报备表,说明办事事由、时间、地点等,并作出廉政承诺。办理丧葬事宜,确因不能提前报备的,应在事后15日内,按相同程序报备。实行一事一报,党员干部职工操办的各种婚丧嫁娶事宜均要按规定逐一报备。
市局(公司)机关科级干部、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报备表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市局(公司)纪检监察科报备;各县(市、区)局(分公司)、各中心科级干部、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备表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市局(公司)纪检监察科报备。
(二)承诺制度。全市烟草系统工作人员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向组织报备的同时,应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不大操大办、不借机敛财,做到“七个严禁”,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第六条 市局(公司)、各县(市、区)局(分公司)及各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市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查处违反规定操办 ……(未完,全文共1312字,当前仅显示83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严格规范全市烟草系统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