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工会/群众团体/乡镇社区/计划规划/>>正文

市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2006/1/9 18:43:38
目录/提纲:……
三、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的基本程序:
五、基层工会主席的直选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一)在新组建工会或工会换届时:
(二)在届中工会主席缺职时:
(三)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形式
八、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二、直选产生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
十三、直选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按有关文件规定分别享受相关政治、经济待遇
十四、直选产生的工会主席可连选连任
十五、本意见中未明确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促进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激发基层工会的活力,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是指基层工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一般在职工队伍比较稳定,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经营者或业主民主意识比较强的单位进行。
  三、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负责;新组建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2151字,当前仅显示13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指导意见》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