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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2/10/9 16:13:03
目录/提纲:……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细措施,规范用工保障权益
(三)保民生,就业社保兜底保障
二、突出问题
三、下步工作
一、优化完善制度机制
二、突出重点保障权益
三、多方协同加强督导
……
**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按照市人社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区认真履职,积极作为,进一步压实相关责任,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促进形成重视、关心、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会同宣统、市场监管、总工会等部门单位,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刊发政策解读、政策问答、企业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就业形态用工宣传引导,依托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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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裁调环节工作效能。同时,区人社局坚持与区应急办、区维稳办、区总工会共同加强_性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建设,及时上报可能存在引发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欠薪、倒闭等事件,在源头上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截至2022年3月,本区劳动人事基层调解组织累计共调解成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6件,有效缓解了劳动仲裁压力,对推进本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未发生新业态_性劳动争议。
(三)保民生,就业社保兜底保障。将新业态用人单位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向新业态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咨询、招聘用人等服务;向求职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引导劳动者进入新就业形态就业。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要求,细化措施,让每一位新就业劳动者感受到社保温暖。打破户籍限制弊端,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地就近参保,让社保服务走近走实;积极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网上转移接续工作,让参保记录有据可查;大力推动信息化便民服务,推进“暖心”服务,让“网办”成为主渠道、“快办”成为新亮点,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抓实参保扩面,在巩固全民参保计划成果的基础上,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实现参保人数、基金收入“双增长”。抓好政策落实,继续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养老金正常调整、稳岗返还、技能提升等惠民惠企政策落实,全力保障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突出问题
“新业态”是基于互联网经济平台而产生的新的经营形态或运营形态,其最大优点是灵活,相应弊端就是不确定、不稳定,责权利不清晰,从业人员对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个人权益方面的认识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在政府监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一是大多数从业人员对社保政策缺乏认知,部分人员对缴费问题认识不足,出现了不愿及早参保或断保现象。
二是新业态从业人员和企业之间用工关系不明确,从业人员在互联网平台上注册或与企业签订代理协议,大都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依法应当享有的基本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特别是当工伤事故发生时,一般只能通过商业保险或私下协商的方式解决赔偿问题,直接损害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新业态就业模式增大了个体从业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从业人员由于难以与平台企业认定劳动关系,加之工作场所不固定、收入不稳定、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较差,致使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
四是政府监管难以到位,新业态就业中劳动关系不断弱化的情况客观存在,大部分新业态劳动用工不符合法律对劳动关系主体的认定,造成劳动监察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也无法将这类_所涉纠纷列入仲裁处理范围。受制于新业态复杂化和多元化的雇佣方式,政府部门很难对新业态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三、下步工作
一、优化完善制度机制。会同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 ……(未完,全文共2498字,当前仅显示158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