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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党课辅导报告

发表时间:2024/5/21 20:47:33

县委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党课辅导报告

同志们:

按照全县党纪学习教育安排,县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就是要组织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要求,自觉接受党纪学习教育的淬炼洗礼,以奋发的劲头、担当的行动、清爽的风气,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对党忠诚的品格转化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实际行动。

下面,我结合学习思考,谈一些认识和体会,从四个方面与大家作个交流。

第一,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以学正风要求的拓展延伸。我们党有9800多万名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

首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弘扬我们党重视纪律建设的光荣传统。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回顾党的百年历史,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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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个时期,党中央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_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作风建设开局,先后出台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传递着“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开创了从严管党治党的新局面。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并把党的纪律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多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6次集中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新修订的条例对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经验、制度规矩进行总结、融合和升华,是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集大成之规”。自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推向了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的新高度。

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中,一直将纪律视为生命线。严明的党纪,是我们党创建、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和派别组织的独特优势和“政治基因”。我们要将这一独特优势不断保持并持续强化,将这一基因不断传承并持续弘扬。

其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策。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置于极为重要的位置,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始终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严明党纪党规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全过程、落实于党的建设各方面,以纪律建设为保障,真正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做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唯有如此,我们党方能够成功跳出历史周期率,方能够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第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时代需要。

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离开党的领导,离开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团结奋进,就是一句空话。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也是极其重要的政治要求。开展党纪教育,就是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_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把握《条例》规定的具体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牢新发展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好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第二,坚持深学细悟,全面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

《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三次修订《条例》。第一次修订是2015年,首次将党的纪律从十类整合为“六大纪律”,被称为“体系性重构式”修订。第二次修订是2018年,主要是落实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第三次修订就是2023年12月,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这三次修订,把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形式固定下来,立起了新时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更严政治标准,凝练了新时代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最新规律认识,强化了新时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鲜明导向。具体来说,新《条例》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坚持严的基调,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首先是责任上全链条。《条例》强调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其次是管理上全周期。既管八小时内也管八小时外,既管线下也管线上,既管在岗在职也管离岗离职。比如,《条例》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强调无论网上还是线下,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还比如,当前一些干部往往企图以离职或者退休逃避组织监管,搞“逃逸式辞职”、上演“期权式腐败”。《条例》从“职业周期”向“全周期”延伸,充实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强调离职并非“离管”, 离职退休绝不是违纪的“护身符”,只要违犯党纪就不存在“既往不咎”。再有是对象上全覆盖。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拓展,比如,《条例》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 ……(未完,全文共8079字,当前仅显示270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委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党课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