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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权分置"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25/6/11 19:21:44
目录/提纲:……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集体林权三权分置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三权分置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
(二)三权分置改革是激活林业发展活力的关键举措
(三)三权分置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二、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各项工作
(一)以规范确权登记为基础,夯实三权分置制度根基
一是全面完成林权确权登记回头看
二是规范林权证书发放和管理
(二)以放活经营权为核心,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
一是健全林地经营权流转市场
二是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三)以强化权益保障为重点,构建三权分置政策体系
一是稳定农户承包权
二是放活林地经营权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三权分置改革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要素保障
(四)坚持依法依规,确保改革稳定
……
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权分置"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权分置"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改革目标落地见效,为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筑牢制度基础。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部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以及重点林区村集体代表、林业经营主体代表等。刚才,*县、区和镇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分享了在林权登记颁证、经营权流转、林下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讲得很实在、很有针对性,我听了深受启发,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把这些好经验好做法推广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下面,结合我市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集体林权"三权分置"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三权分置"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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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放活经营权,就是要引导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让有能力、有意愿的经营主体进入林业领域,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据统计,目前我市通过林地流转、入股等方式参与林业经营的农户达到12万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同时,"三权分置"改革还能促进林业与旅游、康养、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催生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新模式。*镇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引导农户将林地经营权入股成立旅游公司,开发森林探险、生态采摘等项目,2023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8000万元,实现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因此,我们必须把"三权分置"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二、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各项工作

(一)以规范确权登记为基础,夯实"三权分置"制度根基

一是全面完成林权确权登记"回头看"。要对前期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排查解决林地类重叠、权属交叉、证地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对2016年以来新换发的15本林权证,要逐一进行核查,确保权属清晰、四至明确、数据准确。*县在前期工作中发现部分林区存在林权边界不清的问题,近期组织专业测绘队伍,对1.2万亩争议林地进行了重新勘界,妥善解决了12起历史遗留纠纷,这个做法值得推广。各县(区)要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林权档案的整理和数字化录入,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数据库,为后续改革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二是规范林权证书发放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范林权证的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程序,确保每一本林权证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对符合发证条件的,要做到应发尽发;对存在权属争议的,要先解决争议再发证。同时,要加强对已发放林权证的动态管理,建立林权变更登记常态化机制,及时更新林权权属信息。*区建立了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林权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网上办理,提高了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各县(区)要学习借鉴这种信息化管理模式。

(二)以放活经营权为核心,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

一是健全林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要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林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款结算等一站式服务。制定统一的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流转程序和交易行为,防止出现强行流转、低价流转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2024年以来,*市林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已发布流转信息200余条,促成流转交易50宗,流转面积3.2万亩,交易金额达到4500万元。各县(区)要在年底前完成县级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并与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二是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通过流转、入股、托管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发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对经营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家庭林场和1000亩以上的合作社,给予每亩5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以上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在项目申报、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县林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流转林地2万亩,发展林下养鸡和板栗深加工,带动1200户农户年均增收5000元,成为省级示范合作社。我们要加大对这类示范主体的培育力度,计划到2025年,全市培育市级以上林业重点龙头企业30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林场和合作社100家。

(三)以强化权益保障为重点,构建"三权分置"政策体系

一是稳定农户承包权。严格落实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农户承包的林地。对因自然灾害、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承包林地灭失或部分灭失的,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或补充,确保农户承包权益不受侵害。*镇在高速公路建设征占林地过程中,严格按照征迁补偿标准,及时对被征占农户进行补偿,并通过调剂其他林地等方式,保障农户承包面积不减少,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二是放活林地经营权。鼓励经营主体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性质的前提下,依法开展林地经营、林木处置、抵押融资等活动。积极探索林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模式,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林权抵押贷款""林业贴息贷款"等金融产品,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 ……(未完,全文共4317字,当前仅显示227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权分置"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