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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纪检监督贯通协同专题会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26/8/25 22:39:12
目录/提纲:……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贯通协同的时代要求
二、客观研判形势,清醒认识工作中的短板不足
三、聚焦重点关键,推动贯通协同走深走实
(一)健全全链条协同机制,夯实贯通协同制度基础
(二)强化整改全周期监督,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三)深化成果综合运用,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四)聚焦重点领域发力,提升协同监督精准性
(五)强化数字赋能支撑,提升协同监督效能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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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纪检监督贯通协同专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前期审计整改与纪检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短板弱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打通监督链条、凝聚监督合力,以高质量监督护航我县“十五五”良好开局。刚才,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分别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几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实在,有做法、有成效、有思考,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贯通协同的时代要求
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都是_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二者贯通协同,不是简单的工作叠加,而是健全_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制度安排,是推进_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实践。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贯通协同的重要意义。
第一,这是贯彻_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_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以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健全_委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等部门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以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也要求,持续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这些部署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审计整改与纪检监督贯通协同,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做好的必答题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10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纪检监督是纪委的事,“各管一段”的思维惯性仍然存在,主动协同、深度融合的意识不强。有的被审计单位存在“过关”思想,对审计发现问题就事论事整改多,举一反三、深挖根源不够,甚至存在拖延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审计业务不熟悉,运用审计成果开展监督的能力不足;有的审计干部线索意识不强,对发现的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研判不够。
二是协同机制还不够顺畅。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多是原则性规定,实操性、精细化程度不够。会商沟通的频次和质量不高,大多是事后通报多、事前谋划少,临时对接多、常态化沟通少,在监督计划衔接、重点领域联动、重大问题会商等方面还不够紧密。线索移送的标准、程序、时限还不够明确,有的线索移送材料不完整、要素不齐全,增加了核查难度。联合督查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多是集中式、阶段性检查,常态化、嵌入式监督不够。
三是整改监督还不够有力。整改闭环管理还不够严密,存在“重移交、轻跟踪”“重立案、轻整改”的现象。对整改成效的评估标准不够统一,有的问题表面上整改了,但深层次的制度漏洞没有补上,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对整改不力的问责追责不够精准,有的以批评教育代替责任追究,震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特别是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统筹协调不够,整改推进缓慢,长期挂账、久拖不决。
四是成果运用还不够充分。“查、改、治”一体推进不够,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不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针对性不强。纪检监察建议和审计建议的质量有待提升,有的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监督成果在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中的运用不够充分,监督的导向作用没有完全发挥。信息化支撑不足,数据共享的壁垒还没有完全打通,还不能有效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联动分析、精准监督。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推动贯通协同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从“物理叠加”向“化学反应”升级。
三、聚焦重点关键,推动贯通协同走深走实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贯通协同工作,要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健全机制为抓手,以强化整改为核心,以成果运用为目标,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全链条协同机制,夯实贯通协同制度基础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要围绕监督全过程、各环节,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构建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协同工作体系。
一要完善常态化会商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审计整改与纪检监督协同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研判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会商重大问题线索,部署协同监督任务。对重大审计项目、重要专项整治、复杂问题线索,要随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会商。审计部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确定重点审计事项时,要主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把纪检监察关注的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纳入审计重点;纪检监察机关谋划专项监督、开展案件查办时,要充分运用审计成果,提高监督精准度。
二要规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明确线索移送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时限,细化移送材料的内容要求。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_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完整、规范地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不得拖延、隐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要及时移送相关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线索要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建立线索移送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移送、接收、处置、反馈全流程可追溯。
三要建立联合督查督办机制。整合审计专业力量和纪检监察监督力量,组建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督查。要紧盯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紧盯整改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现场核查、资料审阅、座谈访谈、数据比对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成效。对督查中发现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二)强化整改全周期监督,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审计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要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构建“建账、督办、核查、销号、巩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见底清零。
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_委(_组)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建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要坚持举一反三,不仅要整改具体问题,还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屡审屡犯。
二是强化整改跟踪监督。审计部门要履行好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跟踪整改进展,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提醒、持续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列席会议、约谈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重大审计项目整改、重点问题整改,要实行“双督办”机制,审计部门盯业务整改,纪检监察机关盯责任落实,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三是严格整改问责追责。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问责作为推动整改的重要抓手。对整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进展缓慢的,及时约谈提醒;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 ……(未完,全文共6448字,当前仅显示29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纪检监督贯通协同专题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