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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投诉反馈制度

发表时间:2006/8/13 14:17:56


  一、受理部门:
  事务中心设投诉受理窗口,具体负责受理群众日常的投诉。
  二、投诉途径:
  1、当面投诉。向投诉受理人员当面投诉,由投诉受理人员通过传真转相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把核查处理情况反馈到投诉人员处。
  2、电话投诉。通过打电话到投诉受理人员处投诉,由投诉受理人员通过传真转相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把核查处理情况反馈到投诉受理人员处。
  3、网上投诉。通过网络上bbs留言系统投诉,由投诉受理人员通过oa系统转相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把核查处理情况反馈到投诉受理人员处人。
  4、信件投诉。通过信件对中心工作及工作人员提出投诉,由投诉受理人员传真转相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把核查处理情况反馈到投诉受理人员处。
  三、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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