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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局2006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06/11/5 10:25:44


  今年9月,是自治区开展的第23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这次活动月是_、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开展的第一个活动月。开展好今年的活动月,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巴彦淖尔市民委关于2006年开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就今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_”_想为指导,全面落实_,大力学习宣传、贯彻落实_、自治区和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_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主动承担电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治任务,全面正确地领会会议精神,以此进一步统一思想,指导实施,推动我局民族团结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㈡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推动《_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是民族自治地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各级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去年5月31日颁布施行的《_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新时期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民族法制建设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对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尊重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自治权利,维护法律的权威,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和自主权,使自治法和《规定》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在活动月中,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日常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㈢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表彰活动。各单位要以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在全局各族干部职工中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_民族理论,_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教育,认真开展“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教育,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和_民族关系。
  今年市委、政府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为全市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进行表彰奖励。届时我局将积极向市委、政府推荐,各单位要认真配合做好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推荐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张旗鼓地宣传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㈣以_统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供电企业在服务_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重要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特别作为一家少数民族聚集区的供电企业,我们必须在加快企业发展的同时,把发展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深入推进电力普遍服务,大力实施“新农村、新牧区、新电力、新服务”发展战略,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困难,不断把各族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有选择的与一些苏木(镇)、嘎查和少数民族聚居村、组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帮一”、“一 ……(未完,全文共2209字,当前仅显示140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电业局2006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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