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和人们的居住环境质量,切实提升我市的知名度,塑造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整体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集中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为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吉林省省级卫生城市审评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我市城市发展整体规划,以优化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为重点,举全市之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促进洮南早日建设成为省级卫生城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具体工作任务
根据省级卫生城市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具体承建任务如下:
宣传部
1、对整个创建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努力营造全民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2、在全市主要街道统一悬挂创建卫生城市宣传标语。7月25日前完成。
3、在电视台打出创建省级卫生城宣传口号,在每天洮南新闻节目后播出。从7月20日开始。
4、制作并播发“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活动的市领导电视
讲话”。7月30日前完成。
5、在白城日报(洮南版)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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