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公司/企业讲话/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07/1/21 12:38:44
目录/提纲:……
(一)双方的名称和姓名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考核与奖惩
(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一)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一)预报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
(二)核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
(三)签署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四)考核指标的调整
(三)市国资委将最终确认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各企业
(一)双方的名称和姓名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考核与奖惩
(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一)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一)预报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
(二)核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
(三)签署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三)市国资委将最终确认的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各企业
(一)当考核结果为a级时,绩效薪酬为基本薪酬的2-3倍
(二)当考核结果为b级时,绩效薪酬为基本薪酬的1.5-2倍
(三)当考核结果为c级时,绩效薪酬为基本薪酬的1-1.5倍
(四)当考核结果为d级时,绩效薪酬为基本薪酬的0-1倍
(五)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绩效薪酬为0
(二)对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c级的企业负责人,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薪酬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
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各指标计分
三、经营难度……

  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陕西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是指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其他负责人的考核办法由企业的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企业)参照本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考核及奖惩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三条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的方式采取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形式进行。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五条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依法考核原则。
  (二)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的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6882字,当前仅显示24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