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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的中西比较及启示

发表时间:2007/5/23 6:16:12
目录/提纲:……
(一)企业对社会责任认识到位
(二)政府积极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三)社会责任审计监督企业社会责任行为
(一)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较淡薄
(二)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督导不力
(三)社会责任审计不完善
(一)企业要强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
(二)政府要积极引导企业
(三)社会要形成完善的企业责任监督体系
……

  摘要:本文对中西方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现状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指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改善需要企业强化意识、政府积极引导和社会y论监督共同作用来完成。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企业社会责任日益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中国企业作为全球经济的参与者和西方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存在很大差距。本文通过对中西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比较,从中发掘并借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有益经验。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学术界尚无统一界定。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carroll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乃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尊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主决定的慈善责任之和。
  遵照carroll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对自己的股东和股东以外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义务。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是指与企业有着各种社会联系的_和个人,包括企业的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本地居民、当地社区等压力集团。在现代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的经营环境已经从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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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政府在经济、贸易和其他政策方面的社会责任。日本和德国也对公司法作了部分修改,以突出对相关利益者的保护。此外,西方各国在政府的推动下还成立了旨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组织,比较有影响的有美国社会责任商会(bsr)、英国的道德贸易促进会(eti)、日本的良好企业公民委员会(cbcc)等。各国政府组成的国际组织则进一步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形成,包括aa1000(英国)、sa8000(美国)、csm2000(德国)等。
  (三)社会责任审计监督企业社会责任行为
  社会责任审计是评价与报告那些在传统的企业财务报告中没有涉及方面的企业成果及影响,目的是为了全面的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监督企业各方面的工作,保护各企业相关者的利益。美国是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发源地,美国的政府机构如联邦贸易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社会公共利益监督机构均要求企业提供某一方面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在英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大型公司的年报平均近半页包含的是自愿披露的社会和环境信息。20世纪90年代这种信息已增至4页,具有特定规模的公司被迫报告有关他们的慈善捐赠情况等具有社会性质的信息并提供有关职员条件和就业实践的可靠信息。法国的社会责任审计报告是世界上最完整也是最有特色的,1977年政府就以正式法令规定企业必须编报“社会责任负债表”,用货币金额揭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在德国,除了要求企业编制“社会资产负债表”以外,还要说明对社会责任目标的实现程度。
  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
  (一)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较淡薄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很普遍,随着市场经济_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逐步成为了独立的法人,本应属于社会的职能从企业中分离出去,企业的责任相对有所减少。然而经济全球化时代对企业又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责任”,这种要求和前面的企业责任有很大的不同。社会责任是受政府、社会公众、公司职工等的委托,对消费者、职工、社区居民等所承担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不仅需要从法律上强制,更需要企业道德水平和社会意识的加强。近期由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对中国1500家企业进行的调查表明,8%的受访企业设有社会责任部,8%设有可持续发展部,16%设有环境管理部,37%设有公共关系部。数据表明,我国大部分企业还没有设置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构,也就是还没有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专门一项工作对待。当前我国企业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企业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的作用;较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向消费者提供不合格产品或服务;缺乏诚信和公平竞争意识等。
  (二)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督导不力
  由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根本原因在于调节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政府担当着社会公众利益代表和公共管理结构的角色,因此,政府应该约束和监督企业的社会行为使之履行社会责任。如今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强制性责任的法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但是社会实际中,很多企业都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经颁布12年了,然而在许多企业中,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养老保险、超时劳动等有损劳工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已成为我国社会责任的主要问题。不仅给外界造成负面影响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政府在对企业实行社会责任监督上存在着问题。目前为止,我国还未成立正式的企业社会责任组织,没有颁布国际上承认的社会责任标准,我国外贸出口企业不得不接受跨国公司要求的社会责任标准的审核。面对社会责任审核,我国企业不仅要交纳高昂的审核费用和中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不同跨国公司的审核范围和标准不统一互不认可,企业还要经受多轮的社会责任审核。
  (三)社会责任审计不完善
  受西方国家的影响,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局就要求企业面向国家编制报送关于企业环境基本情况的统计报表,是我国最早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然而遗憾的是,这些信息的使用对象只是国家,并未完全对外公开。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现有的关于社会责任的法规仍以环境管理法规为主,而且没有制定关于社会责任信息 ……(未完,全文共4481字,当前仅显示226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企业社会责任的中西比较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