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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稽查队员队长岗位规范

发表时间:2007/7/19 20:28:22
目录/提纲:……
一、学习制度
二、内部管理制度
三、档案管理与举报制度
四、办证制度
五、收费制度
六、年审制度
七、证件管理制度
八、稽查制度
九、办案制度
……

  1、宣传、贯彻文章版权归网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稽查。
  3、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4、了解和掌握文化市场的动态,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汇报
  一、学习制度
  1、全体稽查人员,除积极参加局机关布置的各种学习外,稽查大队每周要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业务水平。
  2、如无特殊情况,学习时间任何人不得请假、缺席。
  3、学习时间不做任何有碍学习的事情,并要求每人应做好笔记。
  4、每次学习,记录人应较详尽地记录学习内容,以便查考。
  5、定期写学习体会,每人每年完成1-2篇理论文章。
  二、内部管理制度
  1、加强组织纪律性,按时上下班,擅自离岗按旷班论处。有事请假按局有关规定执行,平时外出半小时以上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寸照2张,再予以办理。
  3、对申请开办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应做到热情服务,在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必须给予对方答复。
  4、办证后,经营单位(个人)必须向文化市场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办理各类许可证。
  五、收费制度
  1、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收费。
  2、收费使用的票据,必须是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收取的费用应及时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储存。
  3、各项费用应如数收取,确有困难的,应由经营者写出申请,经稽查大队调查核实后,报文管办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收费标准。
  六、年审制度
  1、所有文化经营单位(户)必须按《江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文化市场法规的要求,每年按时进行年审。
  2、年审时,认真填写好《文化经营单位(户)年审表》。凡违反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单位(户),在责令限改正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年审。
  3、在本年度年审期间、办理了各类许可证不足三个月的,可延期至下一年度年审。
  4、年审后,要在许可证上加盖本年度"年审讫章",以防止许可证的租、转、卖。
  七、证件管理制度
  1、核发各类许可证,是文化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维护这一工作的严肃性。
  2、各类许可证要有专人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核发。
  3、核发的各类许可证要按序编号,并张挂在经营场所内,做到亮证经营。
  4、文化经营单位(户)停业、歇业,要及时收(交)回各类许可证。
  5、各类许可证正副本加盖的发证机关印章,只能是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印章,或是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管理审批专用章,不得加盖其它任何印章。
  6、各类许可证如遗失,经营单位(户)要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管理部门要及时公布该许可证作废。
  八、稽查制度
  1、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在县文化局的直接领导下,受县文化局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本辖域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稽查。
  2、稽查人员必须经省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每个稽查队员都应掌握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业务知识,掌握稽查工作技能。
  3、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文化部《文化市场稽查暂行办法》,严守稽查工作纪律,做到"廉洁尽职、秉公执法"。
  4、严格按照稽查工作规程办事,稽查要出示证件,检查要有记录、处罚要有决定,扣押查封财物要履行手续。
  5、罚没的物品要有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外传、外借或私自占有。
  6、稽查工作时间,原则上做到每周不少于三天两晚,每天不少于半天。
  九、办案制度
  1、办理案件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文化部文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
  2、在具体办案当中,要有两人以上负责办理、要做到情况清楚、证据确凿,确定处罚的类型要有法律依据。
  3、坚持秉公办案,不得在办案中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漏案情,不得以情代法,以罚代法。
  4、坚持重大案情向上级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制度,不得隐瞒。
  文化市场稽查队长岗位职责
  1、贯彻 ……(未完,全文共2721字,当前仅显示17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文化市场稽查队员队长岗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