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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_调研报告——对“十一五”期间优抚安置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09/6/26 12:06:47
目录/提纲:……
一、我县“十一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基本情况
二、我县“十一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取得的成绩
三、“十一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思路
四、“十一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对“十一五”期间优抚安置工作的几点思考
  ——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_调研报告
  优抚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建设、经济发展、_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对国家和社会做出过贡献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当前,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_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做好上述人员的保障工作,对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保持_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十一五”期间,我县优抚安置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关心和帮助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项优抚工作都有了较快的进步,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我县“十一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基本情况。
  (一)自然环境情况。
  永善县地处滇东北乌蒙山脉金沙江下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全县国土面积2789平方公里,海拔从340米到3199米,气候条件差,立体气候特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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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时,同时调整、充实双拥领导班子,坚持开展党委、政府议军、走访慰问、现场办公、过“军事日”等活动。军地各相关部门把双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组织有领导,行动有计划,活动有内容,结果有检查,形成了党政军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使全县双拥工作形成了县委、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军地互动互联的运行机制,形成了一个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良好运行机制,确保了我县双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国防教育广泛深入。
  我县全民国防教育坚持以_理论和“_”_想为指导,在十七大精神的引领下,不断加大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在全县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光荣传统教育为_,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的国防意识教育,以“爱我中华,建设永善”为宣传口号。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作为双拥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宣传国防教育,注重抓好三结合,即:经常性教育与阶段性教育相结合;政策法规宣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大众化教育与先进典型宣传相结合突出,以阶段性集中教育为重点,同时以先进典型激励教育为要点,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墙报、黑板报、标语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的同时,注重春节、建军节、元旦等重大节日组织阶段性集中教育,形成宣传高潮,国防观念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双拥工作的全过程。“十一五”期间,组织大型宣讲活动15次,办墙报、黑板报100多期,兴办国防知识竞赛4次,张贴标语100余幅,全县直接参与国防和双拥教育达30万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懂得“国无防不立, 民无军不安”和“富国必强兵”的道理,从而,增强了以爱国主义思想为基础的民族精神,焕发了军民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而自强不息,奋力进取的精神。
  (三)积极动员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支援国防建设。
  “十一五”期间,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征兵政策,以对国防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好体检、政审、定兵三大关,认真抓好征兵工作,先后征集入伍新兵共161名,为部队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合格兵员,连续20余年被省、市政府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县。
  (四)优抚政策按标准落实。
  我县历年来对提高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标准极为重视,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牢固树立“改革不忘国防,富裕不忘拥军”的观念。一是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发放各种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金1146.0013万元,其中:伤残军人202人抚恤金409.38324万元;复员退伍军人417人201.211万元;三属43户60人79.8082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43人35.5989万元;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3000人420万元。二是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办法已由2002年前由全县收取乡统筹金支付改为税费改革之后的2003年起实行由县级财政转移支付,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由2001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7%兑现提高到了“十一五”期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兑现,并由2001年户均150元提高到2006年户均1000元。
  (五)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的“三难”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县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点,县委、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高度重视,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共拨出100余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和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等问题,确保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得到切实解决;此外,全县有7名一至四级在“两山”战斗光荣负伤的三级以上残疾军人,退伍返乡后政府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给予安置。其中,在县城购买商品房进行集中安置5人,在残疾军人所在乡镇由政府建房分散安置2人。随着残疾军人年龄增加,原有住房面积偏小,且上下楼和出门就医很不方便,难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对此,县委、政府十分重视,现决定为其在校园片区二期工程小区购买商品房,目前,相关购房事项 ……(未完,全文共8165字,当前仅显示22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_调研报告——对“十一五”期间优抚安置工作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