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换届/规章制度/>>正文

_总支部(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暂行细则

发表时间:2009/7/15 13:48:45


  第一条 为健全_的民主集中制,根据《中国共产_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_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_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_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三条 _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由_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正式_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_察看处分的_员在留_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_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_员的民主权利,充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1870字,当前仅显示118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_总支部(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暂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