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县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或组织设立的服务窗口(以下统称行政机关),适用本制度。
各级_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参照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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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工作日内,当正在办理事项临近或者到达下班时间,短时间内能办理完毕的,必须为服务对象提供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应当公平、公正执法,遵守服务承诺,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应耐心、细致地给予答复,暂时不能答复的,应作好登记,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 特事特办承诺。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凡涉及履行承担办理事项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日发现办理事项较多时,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预约,在中午休息时间照常上班,受理其服务事项。在节假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服务的,或办理事项的,应在节假日延时工作,为其提供服务,能够办理的,给予办理;不能办理的,受理后并与之约定时间。
第六条 首查先行责令改正承诺。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发生轻微违规行为,依法可以不予以处罚的,先行责令限期改正违规行为,不实行停产、罚款等影响生产和涉及金钱的处罚,第二次检查仍未改正违规行为的再依法处罚。
第七条 检查、评比报批承诺。凡是没有法定职能可对企业实行检查、评比的部门单位,在组织各种检查、评比前必须报县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办公室审核,确有必要开展的应以县政府名义实施,必须经县政府审核同意才可实施,严禁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同一法定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进行多项检查的,必须合并检查。
第八条 “一门式服务”承诺。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办证、收费职能的部门(单位)必须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其服务窗口一律实行首席代表制和领导定期审批制。对不需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核准审查办理;对不宜授权首席代表办理或者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由部门(单位)领导每周抽1-2天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定期审批办理。
第九条 投诉快查直处承诺。部门单位要设立专 ……(未完,全文共1522字,当前仅显示9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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