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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发表时间:2010/3/6 21:26:50
目录/提纲:……
一、领导高度重视,纳入工作日程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
2、突出重点,制定科学的创建规划
3、强化措施,保证创建规划的落实
4、严格考核,纳入目标管理之中
二、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将建设一支文明的检察官队伍作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关键
1、强化班子建设
2、加强队伍建设
4、用实际行动体现创建活动成果
三、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1、抓好检察业务主线,通过接待工作反映文明风貌
2、为地方改革发展服务,通过文明办案促进经济建设
四、与时俱进,创有检察机关特色的文明单位
1、认真总结经验
2、规划蓝图,取得成绩不松劲
……

**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在职干警30人,其中党员27人,占干警总数的90%。文化结构方面,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10人,法律专科学历13人。年龄结构方面,在职人员平均年龄43岁,党组成员6名,平均年龄49岁,检委会成员10人,平均年龄44岁。目前,我院按编制设9个科(局)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侦查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含举报中心和刑事赔偿中心)、和职务犯罪预防科。现有办公楼两栋,面积1710平方米,设办公室34间。全院装备计算机14台,复印机1台。目前办案车辆配备共7台。
在文明单位争创工作中,我院的总体思路是:结合检察业务搞创建,通过文明执法树形象。1999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以后,院党组又提出了更高的争创目标: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把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当作重点,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2年我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如何保持荣誉,向更高的文明目标迈进,成为我院党组新的历史任务和使命。2004年以来,为保持荣誉,我院严格按《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规定的标准,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出发点,以加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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