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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规则

发表时间:2010/3/16 21:21:42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好我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省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第三条 办公室由省统计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委台湾工作办、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外事办、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军区、武警**省总队等26个部门组成。集中办公地点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全省人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省统计局承担此项工作的主要单位是人口就业处、普查中心、计算中心、法规与设计处、办公室、计划资金处。
  第四条 办公室组成单位和人员依照本规则,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组成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省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普查实施方案,人员选调和培训,普查登记,数据录入和处理工作,审核验收和上报普查数据,发布普查公报和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等。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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