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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员《廉政准则》学习心得3

发表时间:2010/9/4 11:17:10

党校教员《廉政准则》学习心得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准则》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共18条。其中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

《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进一步修订而来,可以说是“转正”。该准则总结了12年来反腐倡廉的经验,并依据新的情况和特点,增加了部分条款,使之更明确、更具体、更有针对性。“52个不准”定得很具体、很明确。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我个人认为,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2010年以及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起到三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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