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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土地主导型)考核评分标准

发表时间:2011/6/3 7:00:42

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土地主导型)考核评分标准

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原则及标准 考核责任单位 考核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一、创建工作_机构建设指标 1.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专门人员 按国土资源部省厅文件要求设立并积极开展工作。 10 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变动及时调整者得满分,未成立机构确定专人者不得分。 县创建办考核组
2.创建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的节约集约管理制度办法。 10 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者得分,否则扣分或不得分 县创建办考核组
3.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有创建工作计划、目标和工作机制,责任落实。 10 计划目标明确,创建方案、工作机制责任落实者得分,否则扣分或不得分 县创建办考核组
4.专项工作经费落实,重视宣传工作 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障条件良好。开展宣传工作,建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0 经费和工作条件有保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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