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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经验发言材料1

发表时间:2012/5/5 20:10:26

市民政局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经验发言材料

加强大病救助工作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市民政局

我市地处江西中部赣江之滨,总面积1286.7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5个街道,1个工业园区,223个村委会,43个居委会。总人口54万,其中农业人口40万。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文件精神和《_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于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0号)文件的指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搞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我们立足本地实际,以规范操作、完善措施、建章立制为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救助原则,合理确定对象,科学划分标准,突出救助重点,逐步建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面向城乡弱势_,服务低保,_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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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监督。2006年我市已救助了667名患病困难群众,共发放了162.86万余元的医疗救助款。
三、调查摸底,确定对象
开展城乡医疗救助,是切实保障城市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以 “_”_想为指导,本着急群众所急,为民办实事的态度,2006年对全市患病的困难城镇居民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全市约有5000余居民是因病致贫的,其中患大病的涉及到2000余人,这些人中有患尿毒症、恶性肿瘤、白血病等大病的,也有很多患精神病、心脏病等需要日常护理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确定将全市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的范围.经过初步调查,全市可享受农村医疗救助的特困对象11848人,五保对象2001人,共13849人,除此以外,其它大病贫困户也列在其中.与此同时,为使农村特困对象和五保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去年我市调剂10多万元救助款,资助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医保金.并且今年继续资助五保对象缴纳医保金,使他们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四、认真审核,规范操作
在实施医疗救助的过程中,一是严格按规范程序办事,即本人申请—村(居)委评议—张榜公布—乡镇(街道)审核—张榜公布—民政局上户核实—张榜公布—发放救助金.二是根据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救助标准,农村医疗救助,五保对象医药费实行零起点,2000元以内按核定数的100%救助,超过2000元以上的数额按50%救助,封顶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一次性医药费在500元以上,或一年累计在8000元以上按核定医疗费的15%救助;救助金额上限为6000元/人/年;其它家庭生活困难对象按核定10000元以上医疗费的5%救助,上限救助金额为4000元/人1年.城市医疗救助分四档一是低保户常补对象中的孤老,实行零起点支付,一年累计医药费在2000元以内,按核定医药费的百分之百救助;2000元(含2000元)以上按50%救助,封顶为1万元/人/年.二是其它常补对象和非常补对象一次性医药费在2000元(含)以上或一年累计医药费在4000元以上者,按核定医药费的20%救助金额上限为8000元/年.三是未享受城市低保的困难居民患大病、重病一次性医药费在10000元以上或一年累计医药费在20000元以上者,且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按核定医药费的10%救助,救助金额上限为6000元/人/年.以上对象一年累计医药费在10万元以上(含)者,救助金额上限为1万元/人/年,一年累计医药费在15万元以上(含)者,城市低保对象救助金额上限为2万元/人/年,其它贫困对象救助金额上限仍为1万元/人/年.
五、互助协作,多样救助
为切实解决患病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我们和有关部门互助协作,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体系。一是患病的城市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到公办医院就诊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1、门诊患者免收普通挂号费和治疗费、换药手续费;2、住院病人的三大常规检查心胸检查费、普通床位费减免50%。二是对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只要符合标准,凭加盖了医保局或保险公司公章的医疗费原始发票复印件,经审核属实我们仍然按比 ……(未完,全文共2718字,当前仅显示172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民政局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的经验发言材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