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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管理_改革中的“部门利益”问题

发表时间:2012/10/28 14:46:04

我国行政管理_改革中的“部门利益”问题


当我们走入行政管理_改革的深处时,发现跟政府权力相连的所有变与不变,最终都与部门利益有关。政府部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是偏离公共性的宗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影响改革的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增加改革的难度和风险的过程。科学界定部门利益,探讨其表现形式、社会危害、形成机理,并从理论反思和制度建设的层面,提出治理对策,是深化行政管理_改革,推进从“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转型的需要。
  一、部门利益的界定和分析

  (一)部门利益的性质界定

  1.部门利益是偏离了公共利益的不正当的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界定部门利益,可以运用两个概念,一是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二是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虽然政府部门的职责是创造公共价值,但是部门利益肯定不是公共利益;虽然政府部门是由公务员个体所组成,但是部门利益一定不是赤裸裸的私人利益。部门利益是在小团体和个人利益与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归根结底是打着公共利益招牌,实则损害公共利益的小团体和个人利益。因此,部门利益是指掌握公共权力、承担公共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利用自身行_力和资源控制优势,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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