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开展“四治”专项整治活动四项制度
区建设局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一、建立选拔任用德才兼备干部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开展“四治”为重点的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要求,推进我局选拔任用德才兼备干部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沈河区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有利于促进和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进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沈河区建设局所属部门干部职工。
第四条 选拔任用原则:遵守党管干部任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结,闹无原则的纠纷;
4、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5、生活作风不检点。
以上所列都是当前基层干部群众反映较多,社会反响比较突出的现象。按照“突出、比较突出、一般、不了解”4个等次进行反向测评。
第四条 扩大测评范围,测评对象包括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还包括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其次拓宽了解渠道,每名考察对象座谈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通过广泛的座谈得到考察对象道德品质最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五条 测评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职级调整以及年底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那些身心健康、肌理正常、群众公认的“德高”干部,按照岗位需要予以提拔使用;对于那些肌体有病、群众反映一般的“无德”干部,本着保护帮助和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思想教育或诫勉谈话,防止带病提拔;对于那些德行败坏、病入膏肓、群众反映较差的“缺德”干部,认真核实情况,给予降免职或岗位调整,情节严重的坚决给予严肃查处。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开展“四治”为重点的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要求,推进我局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沈河区机关人员问责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要热心办理,耐心解答;不是职责工作范围内的,要做好解释、引导到有关部门给予办理;对要求限时办结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公开承诺的事项必须兑现;管理和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能一次告知清楚必须一次告知清楚;对应当由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需要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第三条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来访群众要热情周到,礼貌待人,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仪表整洁,接待来电来访使用区建设局标准服务用语。
第四条 工作讲求效率,注重实效。能够马上办结的事宜要立即办结,不能现场办结的事宜要在规定范围时限内办结。
第五条 全体人员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以便随时沟通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对由于通讯不畅造成的延误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六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党组织将对本人进行思想教育谈话;对于情节较重的,认真核实情况,按照《沈河区机关干部问责办法》及《沈河区城市建设局机关干部问责办法》给予问责。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区建设局全体干部职工,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完善重点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开展“四治”为重点的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要求,推进我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沈河区机关人员问责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干部优化选拔机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干部工作规定》的要求,定期大规模选拔干部,着力提高干部来源质量。
第三条 完善干部培养锻炼机制。将双向交流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主要方式来抓,健全干部培养锻炼机制。一方面,拓宽干部 ……(未完,全文共2721字,当前仅显示17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区建设局开展“四治”专项整治活动四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