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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对策

发表时间:2013/1/27 9:31:39


关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对策

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有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同时也存在着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中国的文化产业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在日本、韩国等国家,自1994年产生以来,就作为立国方略成为本国本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中国却停滞不前。二.娱乐文化缺乏商业化运作。国内的文化产业的大多散在地存在于市场,周期性短,还未形成真正的产业。三.对传统文化的发掘在定位上严重失衡。把文化看成为经济服务的配角,目的只为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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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文化领域的领导权威和长官意志,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落实到文化生产中,把竞争机制全面引入文化生产,让广大文化工作者有充分的独立自主的权利,有广阔的_创造的空间,保证一切优秀的、有创造性的产品问世。
(二)完善文化产业的市场化。
为完善中国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并使其产品与服务的推广手段更为灵活,应当考虑将文化产业进行多层次开发,以吸引各类企事业单位、诸多人才加入到文化产业中来,以推动这一行业的发展与成熟。考虑到我国的文化意识形态,我国的文化产业市场应当遵循分层、分领域逐步开放的原则,逐渐允许_有实力的影视制作机构、境内国有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合资组建中方控股的节目制作公司,允许_制片机构同境内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组建由中方控股的影片制作公司。外资文化产业公司精良的制作水准和高超的运作经验最终将有利于提高本土文化产业的运作水平。
(三)新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立法创新。
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环境下,复制变得易如反掌,“山寨现象”的出现有着技术方面的原因,想要把所有著作权牢牢控制在作者手中已不现实,“版权开放”不失为一种合理有益的探索。最终消费者可以让渡版权作品的首次传播带来的复制权利益,通过点击率分成、二次销售、衍生产品的开发而获得相关的著作权收益。这种方法既能使复制者、山寨者获得正版授权,而且使其盈利空间也向纵深发展。电视台也获得一个在互联网上扩大其节目影响力的途径,还会通过其提供的嵌入式广告得到不菲的收入。这种方式可以不妨作为视频类网站与电视台等著作权人合作的重要方式加以尝试。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减少阶层收入差距,增强国内民众的文化消费能力。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减轻人民负担,减少阶层收入差距既可以减少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和谐,又有助于增强民众的消费能力(其中也包括文化产品的消费),从而促进内需,减轻世界经济危机对我国的影响。
(五)面向国外消费者优先发展特种文化产品。
一是开发新型数码文化产品。应该积极发展新型数码文化产品,如网络游戏,韩国就是这方面的榜样。这种产品因为所表现的某国文化特质较少,所以更具普适性;同时所依赖又是全球共通的计算机语言,不存在文化上的暗礁,韩国人做的,一贯以聪敏著称的中国人没有道理做不得,做不好;而且,此种文化产品利润丰厚 ……(未完,全文共1952字,当前仅显示12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