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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3/2/16 10:47:01
目录/提纲:……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调标提补工作顺利完成
(二)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
(三)专项社会救助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继续完善五保供养制度
四是救灾救济工作
(四)及时发放孤残儿童供养金
三、加强“三个到位”,筑牢民_利运行风险防范管理
(一)制度配套到位
(二)规范管理到位
(三)组织领导到位
四、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
二是城乡低保工作力度不够
1、低保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几点建议
(一)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深化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苏木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一)加强政务、村务公开力度
(二)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力度
(三)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低保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
三是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管理水平
二是明确责任,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四)加强婚姻登记工作力度
一是把握重点,严格依法登记程序
二是加强婚姻登记业务培训,提高民政干部的业务水平
……
东乌旗民政局以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打造和谐民政
—东乌旗民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推进我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我局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突出民政特色,以查找风险点为切入点,精心组织实施,把握关键环节,围绕盟民政局确定的调研课题“民_利运行风险对策研究”,开展了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乌珠穆沁旗现辖5个镇2个苏木,总人口7.07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6907人,占总人口的9.7%。60岁以上老人中城镇4728人、牧区2179人,占牧区人口的7%。2009年,全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62元,牧民人均纯生活费收入9997元,2010年5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262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90元、补助标准240元,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69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40元、补助标准140元。目前全旗有重点优抚对象107人、城市“三无”老人38人、牧区五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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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二是继续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在保持五保供养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基础上,将牧区五保供养对象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全旗牧区五保供养对象54人,每人每月发放供养金890元,三是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制定了《临时救助办法》,可以为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提供一次性救助,在解决低收入家庭暂时生活困难的同时,缩小困难家庭在获得救助方面的差距,彰显社会救助的公平性。四是救灾救济工作。2009年冬春荒我旗购买发放口粮24万斤、被褥875套、燃煤173吨,计人民币54万元;下拨各苏木镇救灾款171.5万元,结余58.8万元;
(四)及时发放孤残儿童供养金。2009年,我旗根据盟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锡民政社〔2009〕145号)精神及要求,率先实施了“两个最低养育标准”:集中在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据统计,我旗有9名孤残儿童。其中,集中在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1名,社会散居孤儿8名。
(五)为了使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为了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就医难、看病难、报销难”的实际问题结合我旗医疗保障的客观实际,根据内民政优〔2007〕68号《内蒙古自治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我旗《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制定了《东乌旗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方案》。该方案的出台,有效地规范了我旗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标准,为优抚对象的就医用药提供了方便。
(六)为确保民政事业安全运行、健康发展,从2005年开始,每年邀请旗审计部门对民政事业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及时掌握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民政事业资金管理。
三、加强“三个到位”,筑牢民_利运行风险防范管理
(一)制度配套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_改革的不断深入,结合实际,及时补充和完善“民政”工作相关制度,真正做到“民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先后出台了《东乌珠穆沁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东乌珠穆沁旗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东乌珠穆沁旗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等,并建立了各项民政工作保障制度,为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管理到位。按照“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原则,切实做到分类施保、分类救助、严格登记、分类管理。在救灾救济和城乡低保工作上,由下而上逐级申报,严格把关,办理程序和审批对象做到上墙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对于五保供养工作,通过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改善了五保供养硬件建设。通过调研,认为我旗城乡低保和救灾救济工作基本做到了在审批程序上,坚持一个“严”字;在婚姻登记上,坚持一个“细”字;在五保供养和优抚工作上,坚持一个“情”字;在工作管理上,坚持一个“动”字;在资金管理发放上,坚持一个“明”字。
(三)组织领导到位。旗委政府对民政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民政工作纳入全旗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督促检查。我局领导班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主管股室和单位全力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使全旗民政工作形成了一个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机制,保证了我旗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基层民政工作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基础,苏木镇民政所是民政工作的最基层单位。为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便于协调管理基层开展工作,2007年,根据锡林郭勒盟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民政保字〔2007〕95号)要求,我旗设立苏木镇民政所,并按每个民政所配备2名民政助理员落实工作岗位。同时,按照盟民政局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为57个嘎查分别配备了一名民政协理员,解决全旗基层民政工作薄弱的问题,推进民政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为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的有效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近年来,我旗基层民政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职能被削弱、人员更换、业务不规范、工作落实难的问题。通过调研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有: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有的苏木镇领导,嘴上说起民政工作重要,但在领导力量和经费保障等实质性问题上重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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