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文件
珙县财政局
珙县畜牧兽医局
珙经商信〔2011〕40号
珙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珙 县 财 政 局
珙 县 畜 牧 兽 医 局
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通知
各乡镇经发办、各畜牧兽医站、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家商务部、
财政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职责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过程,核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数量;负责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字。
2、货主签字确认后送至无害化处理车间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束后,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主要负责人应在记录表上签字。
(三)送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时已死的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应当加盖无害化处理印章,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检疫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按照《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附表3)的格式要求,填写货主名称、处理原因、处理数量、处理方式,并在记录上签字。
2、货主签字确认后,送至无害化处理车间由无害化处理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处理结束后,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主要负责人应在记录表上签字、盖章确认。
(四)由于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无害化处理监控和信息报送系统,珙县金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由上罗镇经发办、上罗畜牧兽医站派人参加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过程,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珙县鑫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巡场镇畜牧兽医站派人参加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过程,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五)珙县金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珙县鑫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每月5日前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附表4)报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并抄送县财政局。
(六)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每个季度对珙县金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珙县鑫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过程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七)其余各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要参照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做好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由于未配备相应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所在地乡镇经发办、畜牧兽医站检疫人员要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理,填写无害化处理记录表,由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业主、所在地乡镇经发办、畜牧兽医站检疫人员签字确认,严禁将病害猪及生猪产品运输到珙县金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珙县鑫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并每月报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备查。
珙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珙县财政局
珙县畜牧兽医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 生猪屠宰 无害处理 通知
抄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县府办,县食安办,留底。
珙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印
附表1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货主 处理原因 处理头数 处理方式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或检疫人员签字 无害化处理人员签字 货主签字
填表人: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负责人: 商务主管部门监督人:
备注:记录表一式三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货主、商务 ……(未完,全文共3331字,当前仅显示168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