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届第一次会议
第033号建议的答复
王丽峰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全面规范落实
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并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鞭策,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借鉴和采纳。
按照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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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便民中心干部大规模轮训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挂牌运行的702个便民中心“有人办事、办得了事”。
二是各县(市、区)和
财政部门要抓紧理顺关系,按照“财随事移”原则,建立起便民中心建设和运行经费由县、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以县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实施补助的经费分级保障机制。鉴于目前政府财力情况,各地要积极鼓励便民中心建设经费多元投入机制,畅通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支持便民中心运行的有效途径。
三是各级政府、经信、审管、财政、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合力抓好全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和市、县、镇、社区四级联网审批和同步电子监察建设,尽早实现全市各级行政审批服务无缝隙互联互通。同时,积极整合各类服务资源进中心,促进便民中心服务由政务为主向综合服务转变,力争在2012年底全市示范中心建成400余个,建成率达到50%以上,2013年底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
四是县级层面和各功能区要主动加强县、镇(街)、社区事权调整对接工作,确保事权调整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能放则放”原则,进一步加大事权下放力度,并同步做好办事程序对接,并逐一规范代办流程。便民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办理制度,增强办理能力和质量,发改、审管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加强对便民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便民中心事权承接能力。
五是各级考绩部门要建立健全督考机制,将事权下放和社区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绩内容,开展定期督查和通报排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政令不畅,不作为、慢作为的 ……(未完,全文共1324字,当前仅显示8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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