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违法建筑的调查认定
(一)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
(五)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的建筑
(六)批地建房中按规定应予拆除的原有建筑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
二、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理
(一)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拆除: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
8、其它按照市、县区、管委会的规定可以补办或变更相关规划许可证的
(一)至(二)项规定处理
(六)以下情形属于合理误差,不予处罚:
三、违法建筑的拆除
(一)督促自行拆除
(二)代为拆除
(三)强制拆除
四、其他规定
(一)不得参与违法建设或者对违法建设知情不报
(二)不得为违法建筑办理房屋、土地权属登记
(三)不得以违法建筑作为企业注册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
(四)不得以违法建筑作为抵押物获取贷款
(五)将违法建设行为作为不良信用信息予以征集发布
……
市“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
实施细则(代拟稿)
(征求意见稿)
为了保障全市“三改一拆”行动深入推进,规范违法建筑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违法建筑的调查认定
县(区)政府、具有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应当组织城管执法、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等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
(一)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建筑;
(二)城市、镇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2010年10月1日《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施行后核发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下同)中的任一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建设的建筑,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建设许可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中的任一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高度且超出规定误差范围的;
3、侵占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
4、在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或者建筑物共有部分擅自新建、搭建建筑物的;
5、妨碍相邻合法建筑物的安全或者导致相邻合法建筑物的采光和日照无法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且无法取得相邻方书面谅解的;
6、临时建筑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或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按照许可内容建设或者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拆除全部建筑;未按照相关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拆除存在未按照规定建设情形的单体建筑物;未按照规定建设部分与单体建筑物其他部分能够明确区分,且拆除该部分不会严重影响单体建筑物建筑结构安全的,也可以只拆除未按照规定建设部分。
拆除违法建筑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合法建筑的建筑结构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视作不能拆除,没收违法收入或者没收实物。没收实物的,交由市、县(区)政府或管委会确定的部门管理。
(二)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现存私人住宅,经当事人申请,城管执法部门可以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1、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面积3%,但未超过10%;或者建筑高度超出许可高度0.5%,但未超出5%,最多未超出0.5米;
2、违法建设部分与合法批准的整体建筑物难以分割,拆除超建部分会严重影响合法建筑物结构安全;
3、未妨碍相邻合法建筑物的安全或者未导致相邻合法建筑物的采光和日照无法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或虽有妨碍但取得相邻方书面谅解的。
城镇住宅违法所得按照违法建筑所在县区上一年度“二手”商品住宅均价的60%与超建面积的乘积确定,乡村住宅违法所得按照所在县区上一年度“二手”商品住宅均价的30%与超建面积的乘积确定。
建筑高度超出许可规定,违法所得按上一年度“二手房”均价的60%(乡村住宅为30%)与超高部分占地面积乘积的十分之一确定。因擅自建造架空层导致建筑高度超出许可高度0.5米以上的,依照本款处理。
(三)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现存工业用房,经当事人申请,城管执法部门可以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
1、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面积3%,但未超过10%,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出许可高度0.5%,但未超出5%,最多未超出1米;
2、违法建设部分与合法批准的整体建筑物难以分割,拆除超建部分会严重影响合法建筑物结构安全;
3、未妨碍相邻合法建筑物的安全及其空间布局应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
工业用房的违法所得按照违法部占地的实际土地出让金折算楼面地价加上工程造价计算。
(四)属于下列情形的现存建筑,可以认定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责令当事人限期申请补办、变更相关规划许可证,或者采取改建、回填等改正措施:
1、未按照相关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但是可以通过改建、回填等措施达到与许可内容一致或者恢复到违法建设前状态的;
2、已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符合审批条件,并取得前期审核同意的规划审批文件,但尚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的;
3、房屋因灾灭失,未经批准而按原高度、原面积建设的;
4、以危房改建或房屋维修名义实施整体拆建,未改变原高度、原面积的;
5、因公共利益需要,整体拆迁安置尚未完成规划审批手续的;
6、根据政府新
农村建设政策,统一实施渔农村改造的;
7、本细则施 ……(未完,全文共5300字,当前仅显示18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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