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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工作细则

发表时间:2013/6/8 19:57:48
目录/提纲:……
一、监督监察内容
7、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充分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8、支持维护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工作,完成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监督监察环节
三、监督监察效力
……
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工作细则

各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各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

根据《向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实施方案》(岚政办发〔2012〕4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的管理,促进各类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建设、优质高效建设和廉洁建设,特对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监督监察内容

派驻监察室履行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职责。对参建单位和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单位履行环境保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对各级政府和工作部门落实投资环境保障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基层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查处破坏建设环境、干扰阻挠项目建设的问题和案件。

2、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法纪教育,确保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廉洁从业、守法经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否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四是招标投标环节:主要监督监察是否存在应招标而不招标,或以将项目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行为;是否未经有关部门核准而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或不招标;是否违规设置不合理的资质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应当发布公告是否发布;是否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时限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人为因素干扰投标报告;是否透露投标资格申请人名单;招标人超时是否接收或者拒收;是否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是否影响投标公正性;投标企业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行为。

监督监察是否有人为因素干扰投标报名;是否通过廉政资格预审;是否泄露通过资格预审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对招标文件的说明或解释,是否及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是否泄露标底或提前泄露控制标价;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现象;招标人是否以各种方式影响评标专家评标,暗示、诱导、误导专家评标;评标专家是否收受投标人好处或与之有利害关系,进行倾向性评标;是否受理依法依规的投诉举报并认真调查;公示期间,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是否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是否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中标人;是否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是否在指定媒体公开中标结果。

五是合同环节:主要监督监察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标文件等签订合同;是否同时签订廉政合同;是否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签订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六是工程质量控制环节:主要监督监察是否不履行施工图审查,或因人际关系为不符合建设程序的工程开绿灯;是否有倾向性的选择检查内容;登记要件是否齐全;是否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应组织验收而不履行验收程序,或虚假验收;是否将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的工程验收通过;是否明示或暗示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是否在验收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

七是变更环节:主要监督监察是否接受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变更设计,造成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是否经过审批,经哪一级审批;是否通过“七家会签”;是否变更设计参数,迎合建筑商,暗示供应商。

八是验收环节:主要监督监察是否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基础资料是否流失;决算报表是否真实;是否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按照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是否超规模超标准建设;中标人是否转包或违法分包;是否签订阴阳合同;是否按工程进度和程序并依据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否存在不按合同多付或提前支付款项现象;是否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是否虚报工程价款,影响项目成本。

九是资金拨付环节:主要监督监察是否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随意变更的,是否依法责令其改正;是否超预算;是否建立专户、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是否委托具有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社会中介机构是否认真负责;是否对审查结果进行了复核。

三、监督监察效力

派驻监察室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以下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应实施责任追究的;在招投标、监理及物资、设备采购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收礼受贿等行为的;贪污、侵占、挪 ……(未完,全文共2804字,当前仅显示178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室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