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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课件:积极预防与妥善处置_性事件2

发表时间:2013/7/14 16:19:48
目录/提纲:……
一、_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时代难题
二、_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指导原则
一、_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时代难题
(一)_性突发事件的含义
(二)时代难题
二、_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指导原则
(一)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
(二)行政应急性原则
(三)比例原则
(四)信息公开与信息真实原则
(五)问责制原则
三、_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实证分析
……
积极预防与妥善处置_性事件2
傅思明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前言
经历了非典的教训,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实际上,当我们党对政府提出这一能力要求的时候,它就成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到了2007年11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它的实施为我们党和政府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包括_性事件在内的社会安全事件奠定了法律的基础。今天,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包括如何预防和如何处置_性事件,能不能做到依法、科学和有效,已经成为衡量党和政府能力的重要判断标准。
主要内容:
一、_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时代难题
二、_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指导原则
三、_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实证分析
一、_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时代难题
(一)_性突发事件的含义
1、_性事件也就是_性突发事件,它是指突然爆发的,以寻求共同利益的人为主,采取自发或者有组织聚众犯事、与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发生对抗的行为或者活动。
2、作为在当今中国遍布大江南北频频发生的各种_性突发事件,它们有以下几种表现方式。
(1)_性的上访;
(2)请愿、静坐;
(3)集体阻断交通;
(4)集会、_、_;
(5)罢工、罢课、罢市;
(6)集体采取打、砸、抢、烧的方式聚众闹事;
(7)集体_、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以及重点工程等。
这些各种表现出来的_性事件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在这里,对于党和政府来说,一个时代难题也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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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理论界就把这一规定归纳为行政应急性原则。
它是在贯彻第一个原则——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面对_性事件的突然爆发,我们必须贯彻行政应急性原则,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三)比例原则
作为处置_性事件的重要指导原则,比例原则的意思是手段必要,要采取侵害手段最小的措施,而这个手段与目的相称,这里的目的也就是控制事态发展,或者防止事态扩大。采取的手段与控制事态发展的目的相称就叫比例原则。
对于这一点,《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采取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按照这一法的规定,我们的理论界就把它归纳为比例原则。当然,如果采取的措施不相适应,那就是处置不当。
关于比例原则,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规定,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与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此外,还有其他各种措施的采取。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这一条的规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li,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这就是比例原则的运用。
(四)信息公开与信息真实原则
实际上,信息是突发事件应对的关键环节。关于这一点,《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应当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正因为如此,政府开展应对有关突发事件,包括_性事件,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发布事态发展和有关处置的信息。
关于这点,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六条还明确规定,对于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公开与信息真实原则有两个实现方式:自下而上要及时上报,自上而下要及时发布。正因为如此,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就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做了明确的上报的规定。
(五)问责制原则
在预防和处置_性突发事件这个重大时代课题面前,问责制原则恰恰是一个动力机制,这一动力机制使得我们的政府官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去积极地、主动地预防各种_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如果一旦发生,各级官员也应该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妥善地去处置_性突发事件,并做好善后工作。
问责制原则意味着如果政府的政策失当,导致各种_性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关官员、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为此承担政治责任。如果因为政府及其部门违法失职,导致各种_性突发事件发生,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和官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_性事件发生了,甚至公众的生命安全都消失了,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必须承担道义责任。
问责制原则作为预防和处置_性事件的重要原则,恰恰使得党和政府面对实际去积极地预防和妥善地处置各种_性事件。
三、_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实证分析
思考之一:如何预防_性事件的发生?如何积极地处置_性突发事件?
第一个案例——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厦门P*化工项目与市民“散步”事件。
今天,遍布大江南北发生的各种_性突发事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征地拆迁,我们要发展,要上项目,但是由于各种问题的存在,出现了类似于这里的市民“散步”事件。”这给我们很大的启发、教训。
P*的全称是对二甲苯,它是一种化工原料,属于我们国家的紧缺产品。P*项目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这说明尽管P*项目是一个化工原料,但是它也是我们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所以这个项目本身没有问题。其次,P*项目的厂址设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厦门海沧投资区的南部工业园区,该工业区规划为石化产业区。这个项目放在石化产业去本身也没有问题,那为什么厦门出事了?
厦门P*项目是中央批准的“十一五”国家重点项目,手续合法,2004年就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选址在海沧台商投资区南部化工区,是厦门有史以来最大的工业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108个亿,投产以后据估算,每年能给厦门该来800亿元的GDP,而厦门目前的GDP是1000多个亿。2005年,厦门环境影响报告书就获得国家环保总局审批,2006年11月,P*项目开始动工,原计划2008年建成投产。但是由于当地政府的决策失误,在原本的工业规划用地上不断地兴建楼盘,致使矛盾日益突出。
关于这一点,在2007年3月的全国的两会上,105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厦门海沧P*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提案中提到,P*属于危险化学品和高致癌物,在开工建设的P*项目中心五公里半径范围内,目前已经有超过十万的居民居住,这个项目如果发生泄漏或者爆炸,厦门百万人口将面临威胁。
对于全国政协委员这一提案,我们认为,第一,全国政协委员有权利提议案,这是我们国家的政治_决定的。第二,这些委员提出这个项目是迁址,没有说这个项目不能搞,要求把项目迁走的建议也没有问题。而基于的理由是这个项目如果发生泄漏或者爆炸,厦门百万人口将面临威胁,我们认为这句话也没有问题。我们都说苏联切尔洛贝利核电站事故发生以后,如果我们的大亚湾核电站一爆炸,那肯定不得了,我们认为这个话也没有问题,关键是要积极预防出事,出大事。
面对这些委员的提案,我们注意到当地在5月28号,《厦门晚报》刊登了市环保局负责人P*项目答记者问,标题为“P*项目已经按照国家法定项目批准在建”,这被人们普遍认为这是政府强势推进的信号,政府要推进这个项目。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厦门许多 ……(未完,全文共16941字,当前仅显示304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课件:积极预防与妥善处置_性事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