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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3/8/29 22:20:24

**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促进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项目按期投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重点项目是:
1、国债项目;
    2、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3、投资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要求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对确因客观因素当年不能开工的重点项目予以删除。凡列为全县重点项目的,需经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条 重点项目的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督促,协调服务,即对批准立项的,要抓开工率;对已开工的,要加快推进施工进度,抓投产率。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
重点项目管理的措施。
1、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县政府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到分管口的重点项目,要定期到项目单位指导、检查、督促,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3、强化月报表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每月2日前对项目上月的投资完成情况如实上报县重点办,以便掌握项目的施工进度情况,更好地提供服务。
   4、实行检查考核制度。重点项目每季度由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检查一次并通报,每年考核评比一次,并按国债及基础设施类、工业及服务行业类、农业类三类分别评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县财政在财政预算内设立30万元的 ……(未完,全文共1037字,当前仅显示65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重点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