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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工作质量评价办法

发表时间:2013/12/6 19:36:13
目录/提纲:……
七、根据各市管企业全年得分排名,确定先进单位,数量占全系统的1/3左右
八、在排名前列的市管企业中评选先进个人,人选由单位推荐、国资委办公室确认
九、国资委办公室每年对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十、对连续3个月不报送信息的市管企业,国资委办公室与有关单位沟通,研究改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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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资办〔2013〕6号

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工作质量评价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区县国资委:
为进一步精简政务信息,根据《国资两委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津国资党发[2013]1号),结合实际,我们对《天津市国资委信息工作质量评价办法》(津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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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评价制度,提高工作水平,实现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办法。
二、国资委办公室定期对国资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评价,年终进行总体评价,评价实行计分制。
三、评价主要内容:各市管企业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落实国资中心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国资监管,为上级部门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重要工作信息的情况。

评价标准
四、国资委办公室以刊物采用量和市领导、委主要领导批示情况作为评价依据,重点对各市管企业报送政务信息的质量进行评价。
五、各市管企业报送政务信息被《国资委信息》采用为动态信息的每条计3分,被采用为专刊的每条计5分。
六、各市管企业报送政务信息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刊物采用的,每条加计2分;受到市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5分;受到国资委主要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计3分。

先进评选办法
七、根据各市管企业全年得分排名,确定先进单位,数量占全系统的1/3左右。
八、在排名前列的市管企业中评选先进个人,人选由单位推荐、国资委办公室确认。

奖惩措 ……(未完,全文共1003字,当前仅显示63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天津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工作质量评价办法》